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有关要求,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围绕服务中心大局,聚焦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领域重点任务,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夯实信息公开基础,切实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助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重点推进主动公开。全年通过厅门户网站和“四川建设发布”微信公众号、“四川建设”微博、“四川建设发布”视频号、“四川建设发布”抖音号等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601条,其中政策文件类信息834条。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信息服务、安全生产月、住建行业安全生产明察暗访曝光、小住安全随手拍、川渝住博会、住建安全在行动等方面开设优化专栏9个,发布信息527条。认真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全年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23万条,行政处罚事项47条。围绕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海绵城市建设、建筑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管理、物业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安全鉴定、公租房保障家庭信用信息记录管理办法等方面,发布政策解读信息26条。针对燃气安全、保障性租赁住房、物业管理条例等社会关注热点,召开新闻通气会5次。政策文件出台前,在政府网站以征集调查方式开展意见收集,全年在线征集24次,收到意见161条。及时关注网络民情,通过厅官网、“四川建设”微博回应群众留言3454条。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优化申请办理流程,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缩短办理答复期限,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切实提升我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规范化水平和质量效率。全年共接收邮寄、网络、当场提交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9件,按期答复109件,1项结果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无行政诉讼。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统一要求,规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系统梳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信息内容审核纠错,做好集中统一公开。全年公开行政性规范性文件16件,无废止失效文件。落实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建议和提案办结情况公开等制度,准确公开厅本级和直属单位2021年度决算、2022年度预算、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等信息,及时公开省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信息160条。
(四)完善公开平台建设。明确相关责任处室职责,在信息审核上构建“三审三校”工作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全年通过厅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5277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93条、视频号发布信息198条、微博发布信息3750条、抖音号发布183条。厅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被评为“2022年度十佳省直部门政务新媒体”“2022年度优秀政务服务政务新媒体”。与人民日报、央视、中国建设报、四川电视台等国家、省级主流媒体加强联动,在重要选题上主动提供稿源,做好协调配合,深入挖掘厅重点亮点工作,发布稿件400条以上。创新打造“小住安全随手拍”互动新平台,完善窨井盖、市政排水管、燃气隐患、自建房、施工安全五大板块问题上报机制,该平台已成为住建系统“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窗口和知名品牌。
(五)强化监督保障。常态化开展政务新媒体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强化内部通信纪律管控,与相关岗位人员签订保密协议,确保公开政务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严格遵照《关于做好政务新媒体应用和推广工作的通知》《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不断强化内容监管。在网站建设方面,已推进厅门户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定期开展网站安全漏洞监测扫描,消除网络安全隐患,全面筑牢网络安全防线。完善网站功能,优化搜索结果分类,进一步提升网站便民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2年,我厅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一是全年近半数的依申请公开信息非本机关制作或获取,一定程度造成行政服务效能未达预期。二是网站便利性不足,不能完全满足群众需要,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和相关功能仍需进一步提升完善。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文件的学习,提升业务水平,有效满足群众依申请公开信息诉求,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二是持续改善厅门户网站栏目设置,优化搜索功能,通过智能语义分词、关键词检索等技术,提升搜索精准度。三是创新公开内容,优化网站功能,充分利用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发布更多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的政策解读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年度我厅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