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4〕78号)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载体建设、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等7个部分。报告电子版通过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jst.sc.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联系(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邮编:610041;联系电话:028-85593511)。
一、概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6〕31号)要求,我厅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社会、惠及民生、发展事业的重要工作来推进,综合施策、上下联动、狠抓落实,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对住建系统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统筹推进住建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我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了对全省住建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按期对年度和阶段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综合研判,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相关业务研讨和培训。统筹落实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
(二)着力加大住建系统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社会重点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抓好住建系统推进新型城镇化、棚改、房地产、建筑业等重点工作、重要政策、重大事项等方面的政府信息的归集和公开工作。强化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指导各地住建部门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报刊、电视等媒体的作用,按要求做好保障性住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农村危房改造、供水、供气、垃圾处理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财政资金使用公开工作。在厅门户网站按期向社会公开了2015年决算、2016年部门预算,按期向社会公开了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跟进解读住建领域相关政策措施及热点舆情。通过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政策宣贯会、接受媒体专访、门户网站发布消息等方式,重点对我省新型城镇化发展、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城管体制改革、装配式建筑发展等5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政策解读和热点舆情回应。
(四)多措并举推进住建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管理。二是细化和落实住建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主动公开和依法申请公开程序、政府信息公开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三是依法确立公开事项,规范行政权力阳光运行。通过全系统共同努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通过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我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412条。其中:概况信息7条,计划总结信息9条,规范性文件信息1385条,工作动态信息4074条,人事类23条,财政类4条,行政执法类7条,其他信息3903条。
(二)通过阳光政务热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共参加阳光政务热线1次,我厅向广大听众介绍了推进新型城镇化、农民工进城购房、城市管理、住房保障等方面的相关政策和工作推进情况。对群众通过电话、短信、网络反映的涉及城乡居民住房保障、城市管理、农村危房改造、房地产市场监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建设监察、建筑质量安全等方面的25个问题及时进行了办理。
三、载体建设情况
(一)升级门户网站。新改版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网上办事大厅,将群众需要的信息归结为“我要办、我要查、我要看、我要问”,引导群众快速查找相关信息,同时还提供了场景服务、交通指引等特色服务。
(二)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新开通运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信息等4个栏目。
(三)依托厅门户网站开通了厅长信箱。相关事项的办理结果通过网上办公平台自动反馈至厅门户网站,依据相关规定酌情予以公开。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2件,办结52件。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厅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9件,其中维持7件,被依法纠错2件;行政诉讼2件,其中1件驳回诉讼请求,另1件正在审理中。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取任何费用。
七、改进措施
2017年,我厅将紧紧围绕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任务和要求,进一步研究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围绕公开重点,深入推进棚改、农村危房改造、房地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整合资源力量,配合做好政务云迁移相关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三是加强指导监督和业务骨干培训,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绩效。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