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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委托单位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选聘条件
国内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咨询机构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研究组织或机构,不面向个人。
(一)依法设立,具有评估类相应执业资质;合法经营、依法执业,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有良好社会信誉;按规定通过有关部门年度检验;近三年提供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有关部门通报。
(二)具备较强专业能力,熟悉国资国企投资监管体系建设,具有相似投资项目评价和课题研究工作经历。近五年承担过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四川省国资委和四川省省属企业相关课题研究的中介机构优先。
(三)能够确保在四川省开展评估和调研工作时间不少于30个工作日,与委托方面对面交流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课题研究期间,委托方可根据研究工作需要,要求选聘单位现场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并就重大问题进行研讨。
三、服务内容
四川省属国有企业“十三五”以来投资项目绩效评价
服务内容:梳理四川省属国有企业“十三五”以来的投资项目,研究分析四川省属国有企业投资结构与布局情况;选取产业发展、投资回报、运营表现、可持续发展等不同维度和指标评估投资项目,逐户为企业画像并分析影响企业项目成败关键因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下步优化监管机制、提高投资质量的意见建议。
主要成果:出具四川省属国有企业“十三五”以来投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以及蜀道集团、四川发展等重点企业“十三五”以来投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四、选聘方式
四川省国资委委托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拟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选聘1家中介机构完成上述服务内容。
五、进度安排
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项目中介机构公开选聘工作,10月底前完成投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等工作。
六、项目经费
四川省国资委根据工作需要,对上述服务内容给予48万元经费补助。
七、选聘资料
选聘单位须报送工作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申报四川省属国有企业“十三五”以来投资项目绩效的选聘单位须报送项目的总体思路、实施方案及时间安排。
(二)选聘单位资质、业务范围、专业优势、荣誉证书、及开展业务等相关情况。
(三)课题研究人员名单及情况介绍,团队负责人及成员的职务、资质、履历(近五年主要工作业绩)、具体分工安排、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等。
(四)提供近五年参与研究政府部门及央企、省和市(州)国资国企投资监管体系建设、投资项目评价、产业经济研究等方面咨询服务的相关业绩。
(五)选聘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已更换为三证合一,则提供三证合一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其他认为还需补充的材料。上述资料需提供相应印证材料。各选聘单位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所提供的资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四川省国资委有权取消其选聘资格。
(联系人:易芮同,联系电话:028-61380227,电子邮箱:sczz@sczz84510079.com)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