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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以“六个强化”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来源:浙江省国资委            时间:2024年09月13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长期以来,浙江省国资委紧扣党中央、国务院对国资国企的新部署新要求,深刻认识改革之于发展的极端重要性,主动改、自觉改、深入改,进一步理清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思路,制定务实改革举措,不断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三个作用”,更好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以“无须扬鞭自奋蹄”的精神融入到新一轮改革大潮。

强化战略功能,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大局。围绕全会提出的“进一步明晰不同类型国企功能定位”“建立国企战略评价制度”等要求,强化国企战略功能定位,编制省属企业主责清单,逐家明确企业核心功能,推动企业围绕主责培育核心竞争力。建立国企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探索对企业功能价值进行分类核算、独立评价,引入增加值、功能价值等考核指标,动态调整特殊事项清单,更加客观全面反映企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效能。完善国企分类考核评价体系,根据企业功能定位和特点,突出不同考核重点,差异化设置考核指标和权重,迭代更新考核指标库,实行“一业一策”“一企一策”考核,引导企业高效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会同财政部门修订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加大对关系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国民经济命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支持力度,全面提升资金效能。

强化创新驱动,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围绕全会提出的“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构建全面创新驱动发展的新生态”等要求,强化科技创新全链条管理,加强“规划、计划、任务、资源”统筹布局,探索建立创新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等协同机制。聚焦原创技术策源地建设五大领域和十大主攻方向,加强与国家、省重点攻关计划衔接,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健全多元化资金投入持续增长机制,推动产生一批引领产业发展的重大原创技术成果。研究制定省属企业中长期激励工作指引,完善中长期激励企业库,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以创新创造为导向,在科研人员中开展股权和分红激励、项目跟投、超额利润分享等多种形式中长期激励。

强化布局调整,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围绕全会提出的“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深化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机制改革”等要求,完善战略管控体系,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主业和投资管理,推动企业聚焦主业实业发展,推进大宗贸易转型,强化金融服务主业功能,完善投资负面清单。开展省属企业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行动,明确重点布局领域和对应实施主体,建设好低空经济、海洋风电、生物医药等省级专项产业平台,发挥省产业投资平台、省科创投资平台作用,培育孵化一批氢能、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的创新型企业。开展省属企业盘活存量资产专项行动,形成存量盘活和增量投入的良性循环。

强化改革攻坚,充分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围绕全会提出的“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要求,建立浙江国资国企改革攻坚深化提升行动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谋划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举措,高质量完成深化提升行动各项改革任务,切实提高改革成效。着力打造国有资本运营2.0版,全面提升国有资本统筹优化配置资源能力,深化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增强产业投资、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能力。深化国企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研究制定进一步完善省属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和规范企业各级负责人薪酬、津贴补贴等具体举措,加强薪酬动态监测和穿透管理,健全完善全级次子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制度,规范确定子企业高管薪酬结构和水平。

强化国资监管,高水平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全会提出的“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加快促进安全发展的体制机制改革”等要求,强化监管工作战略性全局性,深刻领会新时代新征程做好国资国企工作的总原则、总要求、总目标,确保国资国企始终与党的要求同向同行。强化监管重点精准性针对性,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把优布局、强创新、提活力、防风险等多重监管目标统筹起来,持续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强化监管体系规范性高效性,完善监管制度,突出闭环管理,构建全面覆盖、科学规范、高效实用的国资监管体系。强化监管手段科学性有效性,用好监管约谈、重大风险实时报告、年度监管意见等抓手,不断增强监管质效。强化监管队伍专业性主动性,打造专责专业的国资监管机构,为企业提供更有水平、更有效率、更有温度的管理服务。

强化国企党建,着力打造新时代党建高地。围绕全会提出的“提高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水平”“展示新时代勤廉浙江的新气象”等要求,坚持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相统一,把党的领导贯穿国资国企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抓好重点领域党建“三类组织”强化,深化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全覆盖落实,重点加强对国有相对控股和参股等不同类型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分类指导,提升基层党建规范化、精细化、体系化水平。抓实国资国企新风尚“三项行动”培塑,以新风尚引领国资国企“三支队伍”建设,多渠道展现新风尚、多维度践行新风尚,全方位打响浙江国资国企新风尚品牌。抓紧清廉国企建设“三不腐”深化,紧盯省委巡视反馈问题落实整改,扎实开展贸易领域专项巡察,深化省属企业内部巡察工作,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治,推动清廉单元建设向最小颗粒度深化细化。

浙江以“六个强化”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来源:浙江省国资委 时间:2024年09月13日

长期以来,浙江省国资委紧扣党中央、国务院对国资国企的新部署新要求,深刻认识改革之于发展的极端重要性,主动改、自觉改、深入改,进一步理清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思路,制定务实改革举措,不断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三个作用”,更好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以“无须扬鞭自奋蹄”的精神融入到新一轮改革大潮。

强化战略功能,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大局。围绕全会提出的“进一步明晰不同类型国企功能定位”“建立国企战略评价制度”等要求,强化国企战略功能定位,编制省属企业主责清单,逐家明确企业核心功能,推动企业围绕主责培育核心竞争力。建立国企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探索对企业功能价值进行分类核算、独立评价,引入增加值、功能价值等考核指标,动态调整特殊事项清单,更加客观全面反映企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效能。完善国企分类考核评价体系,根据企业功能定位和特点,突出不同考核重点,差异化设置考核指标和权重,迭代更新考核指标库,实行“一业一策”“一企一策”考核,引导企业高效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会同财政部门修订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加大对关系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国民经济命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支持力度,全面提升资金效能。

强化创新驱动,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围绕全会提出的“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构建全面创新驱动发展的新生态”等要求,强化科技创新全链条管理,加强“规划、计划、任务、资源”统筹布局,探索建立创新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等协同机制。聚焦原创技术策源地建设五大领域和十大主攻方向,加强与国家、省重点攻关计划衔接,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健全多元化资金投入持续增长机制,推动产生一批引领产业发展的重大原创技术成果。研究制定省属企业中长期激励工作指引,完善中长期激励企业库,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以创新创造为导向,在科研人员中开展股权和分红激励、项目跟投、超额利润分享等多种形式中长期激励。

强化布局调整,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围绕全会提出的“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深化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机制改革”等要求,完善战略管控体系,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主业和投资管理,推动企业聚焦主业实业发展,推进大宗贸易转型,强化金融服务主业功能,完善投资负面清单。开展省属企业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行动,明确重点布局领域和对应实施主体,建设好低空经济、海洋风电、生物医药等省级专项产业平台,发挥省产业投资平台、省科创投资平台作用,培育孵化一批氢能、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的创新型企业。开展省属企业盘活存量资产专项行动,形成存量盘活和增量投入的良性循环。

强化改革攻坚,充分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围绕全会提出的“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要求,建立浙江国资国企改革攻坚深化提升行动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谋划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举措,高质量完成深化提升行动各项改革任务,切实提高改革成效。着力打造国有资本运营2.0版,全面提升国有资本统筹优化配置资源能力,深化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增强产业投资、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能力。深化国企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研究制定进一步完善省属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和规范企业各级负责人薪酬、津贴补贴等具体举措,加强薪酬动态监测和穿透管理,健全完善全级次子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制度,规范确定子企业高管薪酬结构和水平。

强化国资监管,高水平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全会提出的“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加快促进安全发展的体制机制改革”等要求,强化监管工作战略性全局性,深刻领会新时代新征程做好国资国企工作的总原则、总要求、总目标,确保国资国企始终与党的要求同向同行。强化监管重点精准性针对性,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把优布局、强创新、提活力、防风险等多重监管目标统筹起来,持续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强化监管体系规范性高效性,完善监管制度,突出闭环管理,构建全面覆盖、科学规范、高效实用的国资监管体系。强化监管手段科学性有效性,用好监管约谈、重大风险实时报告、年度监管意见等抓手,不断增强监管质效。强化监管队伍专业性主动性,打造专责专业的国资监管机构,为企业提供更有水平、更有效率、更有温度的管理服务。

强化国企党建,着力打造新时代党建高地。围绕全会提出的“提高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水平”“展示新时代勤廉浙江的新气象”等要求,坚持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相统一,把党的领导贯穿国资国企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抓好重点领域党建“三类组织”强化,深化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全覆盖落实,重点加强对国有相对控股和参股等不同类型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分类指导,提升基层党建规范化、精细化、体系化水平。抓实国资国企新风尚“三项行动”培塑,以新风尚引领国资国企“三支队伍”建设,多渠道展现新风尚、多维度践行新风尚,全方位打响浙江国资国企新风尚品牌。抓紧清廉国企建设“三不腐”深化,紧盯省委巡视反馈问题落实整改,扎实开展贸易领域专项巡察,深化省属企业内部巡察工作,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治,推动清廉单元建设向最小颗粒度深化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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