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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统计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日期:2021-03-12 05:05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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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围绕中心,2020年统计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年来,全省统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统计局部署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聚焦加强党的建设,坚决有力强化政治责任担当。一年来,全省统计系统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是突出政治建设筑牢思想根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认真贯彻落实习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印发《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责任分工方案》《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工作方案》。推动各级各部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等文件905场次、4.2万人次。二是紧扣职责使命强化政治担当。对标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推动省政府把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和督查督办事项,制定统计系统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开展统计数据质量问题专项整治。对标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与重庆市统计局签订《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统计战略合作协议》。对标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定点帮扶马尔康市丹波村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显著并在中央电视台报道,配合完成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工作。三是落实主体责任从严管党治党。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充分发挥党组“头雁效应”,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印发《机关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方案》,全面落实三级书记讲党课,系统推进“五好党支部”创建等工作;配合完成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省统计局党组工作,印发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扎实开展巡视整改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坚决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开展机关作风和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整治工作,开展“守纪律、讲规矩”警示教育,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正风肃纪。开展意识形态专项自查整改和保密教育实训工作,意识形态、统计保密和网络安全监管有力,统计宣传媒体阵地建设得以加强。

(二)聚焦依法管统治统,坚决有力加强数据质量管控。一年来,全省统计系统坚持依法管统治统,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是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管控。推动各地落实省委、省政府把“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目标管理要求,推动部门落实“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管数据质量”责任要求,与发改、经信、商务等部门制定系列专业统计数据质量管控文件。修订完善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健全源头数据质量审核机制,加大联网直报线上监测审核力度和“四上”单位数据异动巡查。创新运用大数据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开发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平台和APP移动端,设立基本单位质量控制“可信度”等级指标,有效提升名录库更新维护准确度;建立“探测和发现规上工业企业数据质量问题模型”,从“规模异常、数值异常、填报行为异常、外部声誉风险、金融信用风险”五个维度,加强对地区、行业、企业数据质量管控。加强联网直报数据与部门行政记录数据比对印证,探索建立主要统计指标“协同度指数”。从数据源头、过程和结果三方面加强监管。二是强化统计监督联合惩戒。建立健全统计监督与巡视监督、组织监督、纪检监督、诚信监督、审计监督有效贯通的监督惩戒机制,推动落实与省委巡视办联合制定《省委巡视机构与统计机关协作配合暂行办法》,与省委组织部等联合出台《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信息沟通办法》,与省纪委监委机关建立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查处会商机制,与省发展改革委建立统计严重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工作机制,与审计厅建立统计造假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印发《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形成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实施合力监督、联合惩戒的大格局。全年共对600余户企业(单位)和14家涉外调查机构开展执法检查,对235家统计违法企业予以行政处罚,对90名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追责问责。三是强化问题整改主动纠错。聚力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全面完成国家统计督察组反馈四川省4个方面12项突出问题的整改任务,全面完成反馈省统计局5个方面8项突出问题的整改任务。聚力国家统计局统计违法案件约谈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划分高、中、低数据质量风险地区,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108批次,检查企业1271家,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并限期整改。开展“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普法宣传,通报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典型案例31起,加强统计违纪违法警示教育。

(三)聚焦统计改革创新,坚决有力贯彻重大决策部署。一年来,全省统计系统坚持深化统计改革,创新开展重大普查调查。一是创新开展人口普查工作。组织领导有力,推动省政府把人口普查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和督查督办事项,省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在国家组织架构的基础上增加4个成员单位,1/3市(州)、县(市、区)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参加人口普查现场登记,创新运用疫情防控资料加强人口普查组织动员工作。普查保障到位,省市县三级共落实经费12亿元,落实PAD电子采集设备8万台;集中开展人口普查宣传月活动,“大国点名,没你不行”深入人心。普查登记顺利,大力推动人口普查自主填报登记,创新建立人口普查信息多维核查机制,及时为各级普查机构提供公安、卫健、教育等部门行政记录,有效提升人口普查登记信息精准度,全面完成普查摸底、入户登记、比对复查、质量抽查等阶段性重点工作。同时,完成30余项国家和省级统计调查任务,开展社情民意专项调查40余项。二是持续深化重点统计改革。深入推进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工作,扎实开展地方资产负债表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探索推进市县级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开展“三新”经济增加值试算、数字经济直接贡献核算。深入推进全国统计改革全领域试点省建设,开展知识产权产品投资统计、人力资源服务业统计试点和劳动工资统计扩样调查,统计改革全领域试点2019年至2021年36个重点项目,已完成30个项目,全领域试点取得阶段成效。三是建立健全统计监测体系。聚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一干多支”等发展战略,建立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统计监测体系并开展发展指数研究,开展经济区和行政区适度分离统计政策研究;印发《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统计监测工作方案》并建立统计监测体系;优化完善乡村振兴、军民融合、“10+3”现代农业、“5+1”现代工业、“4+6”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统计监测体系,定期开展统计监测工作。

(四)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坚决有力服务宏观科学决策。一年来,全省统计系统坚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统计调查。一是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快速调查。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情况快速调查方案》,开展疫情对经济及企业复工复产影响等10余项专项调查,深度分析研判疫情对经济发展和目标任务影响,报送疫情专题统计分析报告30余篇,重要观点建议得到省委、省政府采纳。二是加强宏观经济形势分析研判。建立主要经济指标周调研、月监测、季盘点调度机制,建立局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制度,狠抓经济运行分析研判、目标任务预测预警工作,突出反映省委重大战略部署实施成效和全省经济运行发展态势,向省委、省政府报送统计分析报告250余篇,省领导批示70余篇(次)。三是实施重大统计专项课题研究。聚力统计改革、小康社会、经济运行、疫情影响等重大问题,立项开展“四川统计发展专项课题”32项、“四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系列研究课题”20项、“四川统计科学研究课题”25项,形成高质量的研究报告,积极建言献策、献智献力。高效服务省委、省政府重大会议,主动加强数据解读和政府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统计参谋助手作用。

(五)聚焦统计基层基础,坚决有力提升统计治理能力。一年来,全省统计系统坚持夯实统计基层基础,着力提升统计治理能力。一是规范建立管理制度流程。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五大机关”建设工作的通知》《机关工作流程手册》《网络安全工作推进实施办法》等,进一步规范推进40余个方面具体工作。加强统计调查管理,规范统计调查活动,严格审批地方和部门统计调查项目23个。二是着力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加强乡镇统计能力建设,开展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创新试点,强化对基层统计工作支持保障,全省163个县(市、区)对乡镇统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与财政部门健全完善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调查经费保障机制,建立以均衡性转移支付落实普查“两员”经费保障机制;与税务和电力部门建立统计数据资源全方位共享机制,与电子科大建立运用大数据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合作机制。三是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提拔重用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派优秀年轻干部上挂学习和下派锻炼,组织3500余人参加统计专业技术、统计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开展正高级统计师评审和基层统计人员业务技能培训,着力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二、守正创新,开创2021年统计工作新局面

2021年,全省统计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统计局部署要求,科学谋划“十四五”统计改革发展,积极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持续加强数据质量管控,依法开展统计法治监督,着力提升统计治理能力,有效服务宏观科学决策,为确保“十四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贡献统计力量,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的统计保障。

(一)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省统计系统要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当好“三个表率”。充分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推动统计工作,促进党的建设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认真落实省委第六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履行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加强“四好一强”领导班子建设,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强化日常监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整治“数字上的腐败”和以“数”谋权、以“数”谋私问题,驰而不息纠“四风”。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统计网络安全和舆情监管。全面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坚持把统计事业作为党的事业重要组成部分一体推进,坚决做到党的决策部署到哪里,统计履职服务就跟进到哪里。主动加强向党委政府汇报统计工作,研究解决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重大问题,确保党的大政方针和统计工作部署要求落地落实。

(二)坚定不移深化统计改革创新。全省统计系统要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化统计改革创新。科学系统谋划四川统计改革发展,编制“十四五”统计改革发展规划和“十四五”统计信息化发展规划,大力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持续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和统计改革全领域试点,探索运用改革成果改进GDP核算,完善市(州)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方法,推进地方资产负债表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推进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并重统计改革,推进分地区服务零售额数据测算试点,研究开展生态保护补偿与生态环境监测,实施知识产权产品投资统计改革,全面承接国家重大统计改革创新在川试点工作。科学系统构建与高质量发展和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统计模式,研究建立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数字经济统计监测体系及增加值核算方法,研究完善反映产业链供应链升级和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进程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求侧管理统计监测体系,研究改进互联网经济统计制度、服务业生产指数编制、企业创新指数编制方法,优化完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成德眉资同城化、乡村振兴、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统计监测体系。科学系统探索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研究,深入推进大数据在人口、服务业、贸经等统计调查中的应用,探索开展利用大数据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管控,深化微观数据开发应用,加强网络安全,不断提高统计生产力。

(三)坚定不移提升统计工作质效。全省统计系统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全力推进重点统计工作。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和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后续工作,做好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及时报告发布普查主要结果和数据公报。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统计工作,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加强经济增长、节能降耗等指标的调查与核算;围绕创新驱动发展,加强研究与试验发展、企业基础研究和军民融合统计;围绕扩大内需,加强服务消费市场、投资、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统计;围绕乡村振兴,加强县域社会经济统计和农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测算;围绕碳达峰、碳中和,加强能源消费核算、绿色发展、气候变化、生态能源统计。同时,做好各项常规统计、重大专项和社情民意调查,着手启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准备工作。认真做好重大战略统计监测评价工作,开展反映重大战略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成德眉资同城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10+3”现代农业、“5+1”现代工业、“4+6”现代服务业等统计监测,开展反映激发市场主体的“三新”经济、国有经济、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和工业“大个体”等统计监测,开展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工作,大力推进重点领域统计监测评价成势见效。认真做好经济运行分析研判工作,提高对复杂经济形势和新情况、新问题的准确分析、预测预判、深度研究的能力。围绕2021年、“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2035年远景目标,加强统计预警预测和重大问题研究。针对今年经济增速可能前高后低,加强统计数据解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强化舆情监测和应对。做好建党100周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宣传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坚定不移加强统计法治监督。全省统计系统要严格管控数据质量,加强统计法治监督。坚决依法履行统计法定职责,依法管统治统、依法统计,建立统计诚信示范企业“红名单”制度,加强源头数据质量管控,切实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和公信力。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加强对宏观政策实施、微观统计主体、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的统计监督,切实维护统计工作独立性。坚决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深化运用统计监督与巡视监督、组织监督、纪检监督、诚信监督、审计监督有效贯通的监督惩戒机制,推动与省纪委、省监委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问责工作协作配合的措施》,严肃问责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实施“一票否决”,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坚决依法纠正偏离和违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统计法律法规、国家统计政令的行为,依法运用科学权威、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如实揭示问题、纠正偏差。持续开展统计造假、数据质量问题专项整治和统计工作约谈、“双随机”抽查、联网直报巡查。依法曝光典型统计违纪违法案例案件,依法公示统计失信企业。加强统计法治宣传,强化统计法纪利剑震慑作用。

(五)坚定不移完善统计治理体系。全省统计系统要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统计治理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统计部门“政治、诚信、参谋、监督、廉政”五大机关建设,切实加强“数据源”“方法论”“参谋部”建设,健全完善统计治理体制机制,努力推动形成“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生态。深入推进各地各部门落实“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目标管理和“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管数据质量”责任要求,推动部门建立健全统计调查全流程行为规范和统计数据与行政记录资源共享,深化与部门会商研判经济形势机制,运用大数据加强统计监测分析,依法审批管理部门统计调查制度。深入推进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研究出台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推进服务业统计改革发展意见、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指导性意见,大力推进统计信息化、大数据应用、企业(单位)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等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建设,修订四川统计质量保证框架和统计流程规范,开展“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加大对基层统计工作支持保障力度,提升基层统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鲜明用人导向,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加大对年轻干部专业化本领培养和选拨使用,积极锻造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统计行家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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