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统计[2011] 45 号
各市(州)统计局,省直有关部门:
《“十二五”时期四川统计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已经2011年7月28日四川省统计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八日
“十二五”时期四川统计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
目 录
序 言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 规划背景
(二) 指导思想
(三) 基本要求
(四) 发展目标
二、完善统计监测制度体系建设
(五) 健全统计标准体系和指标体系
(六) 完善统计调查方法体系
(七) 构建适应科学发展的统计监测体系
(八) 提高国民经济核算水平
(九) 完善产业统计
(十) 创新民生统计
(十一) 加强人口、社会和资源环境统计
三、推进大统计组织体系建设
(十二) 加强政府综合统计体系建设
(十三) 构建部门行业统计体系
(十四) 积极稳妥发展民间统计
(十五) 稳步推进大统计体系建设
四、强化统计管理体系建设
(十六) 建立健全统计管理制度
(十七) 创新统计管理机制
(十八) 健全统计管理体系
五、深化统计基础体系建设
(十九) 实施统计现代化战略
(二十) 构建政府统计信息平台
(二十一) 深入推进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
(二十二) 完善统计一套表制度
(二十三) 加强统计数据采集处理平台建设
(二十四) 推进统计联网直报系统建设
六、推进统计保障体系建设
(二十五) 推进统计法制建设
(二十六) 推动统计基层建设
(二十七) 加强统计队伍建设
(二十八) 加强统计教育培训
(二十九) 加强统计文化建设
七、深化统计服务体系建设
(三十) 构建统计优质服务体系
(三十一) 强化经济运行预警监测
(三十二) 做好统计信息共享服务
(三十三) 提高统计工作透明度
(三十四) 促进统计信息广泛传播
(三十五) 加强统计新闻宣传
(三十六) 加强统计科学研究
八、建立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三十七) 加强组织领导
(三十八) 强化工作保障
(三十九) 做好滚动发展
(四十) 增强协作配合
序 言
“十一五”期间,全省统计改革和发展取得了积极进展,统计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统计事业发展迈上了新的台阶。“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奋力推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统计作为监测社会经济运行和党政决策依据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必将发挥更加突出的作用。为适应新时期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监督”职能,体现统计全局性、预见性和基础性作用,全面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发展决策,充分满足社会对统计信息资讯的需求,必须大力推进统计改革与创新,夯实统计基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工作服务水平和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根据国家统计局和省委、省政府对统计工作的要求,结合四川实际特制定本规划纲要,以指导全省“十二五”时期统计事业发展。
《“十二五”时期四川统计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统领“十二五”期间四川省统计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全省各级政府统计部门履行职责、编制统计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是全省统计系统未来五年的行动指南,是全省统计工作者必须为之奋斗并努力实现的目标。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规划背景
“十一五”以来,全省统计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国家统计局的指导下,积极解放思想、勇于改革创新,锐意开拓进取,着力提高统计能力和服务水平,坚持以统计一套表改革为抓手,在统计改革创新中取得了重大突破。逐步完善了与统计发展相适应的组织管理体系,初步建立了全省统一的数据采集处理系统和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强化了统计优质服务,在统计数据质量、方法制度改革、基层基础建设、统计法制建设、统计服务领域和统计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圆满完成了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为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提供了大量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十二五”时期,全省统计工作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抢抓机遇、深化改革、与时俱进、实施“大统计体系”战略构想、寻求整体突破。统计工作既面临良好发展机遇,也面临巨大挑战。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统计工作,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统计数据,统计面临的各种需求不断增长,统计在促进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加凸显。经济社会不断发展进步,带来了统计需求急剧增大、结构日趋复杂、变动更加频繁,多样性显著增强,统计工作难度越来越大,任务越来越艰巨。由于目前统计事业发展还不够平衡,统计的支撑条件还不够坚固,统计法制建设的贯彻落实还不够有力,统计调查体系还不够健全,统计制度方法设计还不够适应,统计管理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统计现代化建设还相对滞后,统计基层和统计基础依旧薄弱,统计能力与统计需求之间的矛盾还比较突出,源头数据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数据的匹配性和协调性还有待进一步增强。
在新的发展时期,面对新的发展目标任务和要求,各级统计机构和广大统计人员必须充分认识自己肩负的职责和使命,按照国家统计局《“十二五”时期统计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和《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安排部署,以“转观念”为先导,以“抓管理”为重点,以“建体系”为保障,牢牢抓住机遇,积极应对挑战,奋力推进全省统计事业的发展和改革。
(二)指导思想
“十二五”时期,全省统计发展和改革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服务国家、服务地方、服务基层”的工作理念,坚持“数据安身、服务出彩、管理就位”的工作取向和“规范统一、改革创新、公开透明”的工作方针,围绕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优化统计调查体系,创新统计体制机制,夯实统计基础,强化统计管理,深化优质服务,深入推进以“四大工程”建设为核心的统计改革,构建和完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体系,努力实现统计生产方式和统计管理方式的重大变革,全面开创四川统计科学发展新局面。
(三)基本要求
坚持把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的提高作为统计科学发展的中心任务。各项统计改革和建设都必须有利于提高统计生产能力、统计管理能力、统计保障能力,有利于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有利于增进全社会对统计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坚持把“规范统一、改革创新、公开透明”作为统计科学发展的工作方针。着力加强统计工作统一领导,健全统计标准,规范调查制度、业务流程、操作规程,推进统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着力解决统计生产方式、统计管理体制机制等关键问题和服务业统计、民生统计、资源环境统计等薄弱环节。着力提高统计数据生产全过程的透明度,及时公布统计资料,科学解读统计数据,广泛普及统计知识,切实强化统计宣传。
坚持把“服务国家、服务地方、服务基层”作为统计科学发展的工作理念。恪守“不出假数、真实可信、准确完整”的职业操守,用可信、准确、规范的数据服务于国家宏观经济和社会管理决策需要。用特色、及时、合理的统计信息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管理的需要。构建满足不同层次需求的全方位的统计监测体系,用规范、科学、高效的工作手段指导管理基层统计业务,满足统计需求。
坚持把“数据安身、服务出彩、管理就位”作为统计科学发展的工作取向。秉承新的现代统计服务理念,以真实可信的统计数据安身立本。以优质高效的统计服务获得党委政府的认可和社会认同,推进统计工作的深入开展。以规范严格的统计管理推动全省大统计体系的构建,整合各方力量,服务于全省各行各业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统计保障。
坚持把统计基层和统计基础建设作为统计科学发展的重要根基。优化统计工作环境,推动建立健全基层(部门)统计机构,充实基层统计力量,完善基层统计工作机制,改善基层统计工作条件,提高基层统计工作水平。优化整合共享各种统计资源,充分做好统计的人财物保障,推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统计基础建设,加强统计教育和统计培训,把加强统计基础建设作为统计改革和发展的强有力支撑。
坚持把统计“四大工程”建设作为统计科学发展的主要抓手。坚定不移地加快推进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从组织架构、生产模式、管理模式、服务手段上变革统计生产方式和管理方式,实现制度设计、统计准入、任务布置和数据采集、传输、汇总、存储、发布等主要环节的信息化和网络化,利用信息网络充分整合部门、民间统计资源,不断推动统计现代化建设,不断扩大现代统计的影响范围和综合效益。
(四)发展目标
统计改革和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基本建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调查制度科学、调查行为规范、调查方法透明、组织体系完善、法制保障有力、管理措施到位、技术手段先进、队伍素质优良、服务水平一流的能够充分整合统计资源、充分发挥统计职能、充分提高数据质量的现代统计体系。重点要在以下几方面取得突破:
制度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建立能够准确反映省情省力,客观描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特点,正确引导和服务科学发展,深入揭示经济运行规律的理念先进、标准完备、指标完善、方法科学的统计监测制度体系。
组织体系建设。优化统计工作环境,建立 “协作配合、成果共享、责任共担”工作机制,构建由地方综合统计、部门统计和民间统计有机组成的,能够高效实施国家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地方统计调查,保障统计工作的统一性和独立性,形成“机构健全、职能互补、分工合理、信息互换、资源共享、执行顺畅”的大统计组织体系。
管理体系建设。认真履行统计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权力,建立健全各项统计管理制度、管理机制和工作体系,构建质量控制、信息发布、法制建设及执法监督、考核评价等统计管理与统计业务密切融合、相互作用的统计管理体系。
基础体系建设。实施统计现代化战略,深入推进四大工程建设,建立以调查单位一套表为载体,以单位电子报表和调查员电子终端为依托,以联网直报为主渠道,能够准确及时完整获取调查对象原始数据,调查行为规范,汇总过程简约,加工过程可控的,支撑统计数据采集、整理、传输、存储、应用和管理信息化、现代化的统计基础体系。
保障体系建设。推动地方政府不断加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机构、统计队伍、技术装备、办公条件、工作经费落实到位,建立和完善能够有效推动统计业务顺利开展,法制监管到位、技术支撑有力、基层基础扎实、班子队伍精干、经费供给充裕、科研力量雄厚的统计保障体系。
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深化统计优质服务,加强统计研究、统计服务、统计宣传,建立能够满足党和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需求的信息可靠、内容丰富、方式多样、获取便捷的统计服务体系。
二、完善统计监测制度体系建设
(五)健全统计标准体系和指标体系
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建立适应四川统计业务和统计管理需要的新兴行业统计分类标准、部门统计代码标准、园区代码编制规则,加强对统计区划代码、城乡分类代码的管理和维护。建立符合国家标准和四川实际的统计单位标准及使用管理规定,明确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的入库条件和标准,满足国民经济核算和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等需要。
建立既符合国家统计标准又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统计指标体系。优化统计指标结构,填补统计指标缺口,合理控制统计指标数量,建立和完善统计指标调整机制。设计反映经济发展质量、结构、效益的统计指标和满足地方管理需要的指标。健全各类统计环比指标,探索建立科学发展指标体系框架。
(六)完善统计调查方法体系
进一步完善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以经常性抽样调查为主体,综合运用全面调查、重点调查等方法,充分利用行政记录,搜集、整理统计资料的统计调查方法体系,确保普查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工作的规范性。逐步减少全面统计报表调查,推广抽样调查,加大行政记录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强化部门行政记录信息的整合,促进行政记录向统计数据的有效转换。合理使用重点调查、科学推算等方法,使之成为搜集、整理统计资料的必要补充。
(七)构建适应科学发展的统计监测体系
建立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统计监测预警体系,加强服务业统计和专项统计监测,做好产业园区统计监测,探索构建产业集群和区域经济统计监测体系,完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制度,探索建立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统计指标体系,探索建立工业化、城镇化统计监测制度,加强扩权强县统计监测,继续做好民营经济监测、农村贫困监测、房地产市场运行、妇女儿童“两纲”评估等各项统计监测工作。
(八)提高国民经济核算水平
积极稳妥推进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完善国民经济核算数据的协调性评估。完善农业、建筑业增加值的统一核算制度,分步实现工业增加值统一核算,健全服务业非普查年度增加值统一核算办法,开展全口径范围的服务业的统计调查,逐步完善第三产业增加值核算。提高核算所需的基础数据质量,科学核定地区行业增加值,逐步实现市县两级地区生产总值发展水平与全省数据的基本衔接。研究建立生产法和支出法地区生产总值分季核算制度。完善民营经济增加值计算方法,完善投入产出和资金流量核算,建立健全资源环境核算体系。
(九)完善产业统计
加强服务业统计。认真实施《服务业统计基本规范与职责分工》,建立以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和有关部门统计报表制度为主体,普查资料和行政记录为基础,全面反映服务业发展状况,满足国民经济核算、宏观决策和部门管理需要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和信息共享制度。建立服务业统计的工作规范、职责分工和联动机制,开展服务业全口径全行业统计调查工作,建立服务业全行业统计调查。完善部分服务业抽样调查制度。
改进工业统计。探索工业发展速度计算的新方法,根据行业、企业和产品的类别类型,建立分类测算方法体系,在核算评估时逐步推行统一行业增加值率、统一生产者价格指数、统一调整系数。实施工业生产指数试点工作,研究建立全面反映工业生产、销售、库存等状况的工业指数体系。研究建立战略性新兴工业和生产能力利用统计调查方法和制度,完善高新技术产业统计、“7+3”产业统计。完善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制度。继续完善工业数据质量评估体系,定期严格核查工业调查单位库,逐步实现工业数据上下衔接。
健全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统计。深化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改革,完善以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销售额(营业额)等为主的行业统计调查体系和重点商品购销存统计制度,逐步规范和完善限额以下单位抽样调查,研究建立反映市场流通状况的指数体系。
完善农业农村统计。建立全面反映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统计指标体系,客观反映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和专业化水平,全面反映农业现代化进程。规范农业核算方法,加强农业中间消耗核算体系研究,规范中间消耗调查工作。完善主要农产品统计调查制度,探索以县为总体的粮食、生猪抽样调查制度,规范科学开展粮食、油料、畜牧业等主要农产品产量统计调查。
改革建筑业统计。实现由注册地统计转为经营地统计。建立资质内建筑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制度,开展资质外建筑业企业抽样调查。
完善房地产价格调查制度,改进房地产数据公布方式和计算方法。建立保障性住房统计制度。
改进投资统计。完善投资统计范围,健全固定投资项目监督检查机制。完善新开工项目审核入库制度,加强投资项目现场核实制度。研究改进固定资产投资额计算方法。完善固定资产投资价格调查制度。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起点变更后的数据衔接工作,探索投资按单位进行统计。
(十)创新民生统计
加快建立收入分配统计监测系统。探索建立市县城乡居民调查一体化统计制度,按照“城乡可比、国际对接、平稳过渡、统一管理”的原则,实现城乡住户调查统一标准、统一方法、统一指标、统一抽样、统一组织。加强市县居民收入和消费调查,探索开展市县城乡居民收入基尼系数测算和发布。
完善劳动力调查制度。逐步建立能够满足国家需要的就业统计制度,正式对外公布调查失业率。改进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增加反映劳动报酬结构和差异的统计指标,实现统计范围全覆盖。
(十一)加强人口、社会和资源环境统计
完善人口统计。充分开发利用四川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建立完善四川省人口信息共享应用平台。开展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人口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研究,为制定可持续发展战略提供信息支持。创新组织方式和调查方法,认真组织实施好1%人口抽样调查和年度人口变动抽样调查。
加强社会统计。推动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财务统计。提高社会统计资料的搜集和传播水平。逐步建立体育产业和非公人才调查制度。改进妇女发展纲要和儿童发展纲要监测工作。
改进科技统计。逐步形成以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资源清查为基础,经济普查、企业创新调查与年度重点调查相结合的科技统计周期性调查体系。
完善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建立制度机制规范完善文化产业法人单位统计制度和工作方案,加强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名录管理,规范文化产业统计工作。
加强能源和环境统计监测。完善能源和环境统计指标,加强节能降耗、能源设备和能源消费等考核指标的规范设计,建立主要资源消耗量和非化石能源消耗量统计制度。研究探索流通领域能源批发、零售、库存统计,完善建筑、交通、商务、旅游、公共机构等非工业重点领域节能的统计监测。开展市级能源平衡表编制工作,规范全社会用电量统计口径和统计范围,完善全社会能源消费指标体系。完善环境综合统计制度,实施环保支出综合统计,开展环境统计监测。加强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水消费监测工作。建立温室气体排放与节能减排统计监测体系,加强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率、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等约束性指标的统计监测。
三、推进大统计组织体系建设
(十二)加强政府综合统计体系建设
政府综合统计部门的基本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起草地方统计法规、规章草案,制订地方统计政策、规划以及地方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审批管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以及涉外统计调查机构和项目,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地方统计工作,加强地方统计工作管理,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政府综合统计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强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监督和管理。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组织实施国家统计调查任务,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统一审核、管理、公布全省性基本统计资料,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合理。
政府综合统计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是加强政府综合统计能力建设,探索构建满足各级决策管理需要的政府综合统计管理体制。优化统计工作环境,稳步推进地方政府综合统计系统管理体制改革,强化上级统计机构对下级统计机构的领导职能,推进部门和乡镇统计机构建设,鼓励支持县级统计机构对乡镇统计工作实行派出管理制度。加强地方统计部门和国家统计局派驻各地调查队的协调合作,整合统计资源和统计力量。
(十三)构建部门行业统计体系
理顺部门统计管理体制。按照“统一管理、协调有力、密切合作、优势互补“的原则,合理界定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的职能,加强部门统计工作指导,帮助部门建立统计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和巡查制度,推进部门统计工作体系建设,积极构建既能满足国家宏观调控和国民经济核算需要、又能满足部门管理需要的部门统计管理体制。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统计”的原则,明确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的分工。政府综合统计以满足国家宏观调控和政策制定、满足地方各级政府管理需要为主要目的,部门统计以满足部门管理需要为主要目的。努力实现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既覆盖全面又不交叉重复。
指导部门开展统计基础工作建设,推动部门加强自身统计机构建设和能力建设,推动部门建立健全行业统计管理体系,提高部门统计工作组织协调管理能力。指导部门完善满足部门行业管理需要的统计调查制度,加强部门统计工作扶持,帮助部门疏通资料搜集渠道,建立面向全行业的部门统计。
(十四)积极稳妥发展民间统计
充分利用民间统计力量,探索政府统计调查委托民间统计机构组织实施的工作模式,稳步推进由民间统计机构加工和采集部分政府统计数据,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通过民间统计机构依法报送统计资料的统计代理制度。引导民间统计机构健康发展,探索建立形式多样的民间统计机构,研究扶持民间统计机构发展的政策,加快建立健全对民间统计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度,促进民间统计机构有序发展,使之成为政府统计的有益补充。
(十五)稳步推进大统计体系建设
推动基层统计机构建设,优化统计工作环境,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建立综合统计、部门统计和民间统计 “协作配合、成果共享、责任共担”工作机制。实施统计工作规范化标准,推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民间统计的组织机构建设。构建综合统计、部门统计和民间统计有机组成的,能够高效实施国家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地方统计调查,保障统计工作的统一性和独立性,逐步形成政府统计、部门统计、民间统计“分工合理、职能明确、信息互换、资源共享”的“大统计”组织体系。
四、强化统计管理体系建设
(十六)建立健全统计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各项统计管理制度,认真履行统计法律法规赋予的统计管理职责和权力。坚持“管理就位,制度先行”的理念,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全面清理、制订、完善各种统计管理制度,加强规范性、保障性政策和文件的清理整顿。制订完善统计行政管理类的制度,重点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管理、基本单位名录管理库管理、部门和基层统计工作管理、民间统计机构管理、统计检查和统计巡查、统计调查项目管理、统计表彰奖励等办法。制订完善统计业务管理类的制度,重点是统计单位(项目)准入、统计从业准入、主要统计数据评审、部门统计数据评估以及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和发布等管理办法。制订完善统计建设类的制度,重点是统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建设、统计基础建设、统计内部行政管理以及统计法制建设、行风建设、人员培训教育等管理办法。
(十七)创新统计管理机制
增强管理意识,加强统计管理培训,切实转变统计管理理念,增强统计干部管理意识和管理能力。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各种机制充分保障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用统计法制、统计规范、统计标准来达到统计管理的目的。加强业务管理,建立统计业务全流程监管机制,做好统计数据核查评审,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统计资料,完善国民经济主要指标的协调性评估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机制,以统计改革为契机,坚持“在改革中强管理,在管理中促发展”,将统计管理与统计业务密切结合,以统计管理促进统计业务发展,以统计服务推动统计管理,从而提高统计管理水平、管理能力和管理效果,增强统计发展活力。
(十八)健全统计管理体系
推进基层统计工作,制订和实施乡镇、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统计工作规范化标准,规范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依法管理统计调查对象,实行统计准入和从业准入,规范指导统计调查对象“依法报数”。加强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管理,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做好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的执行、监管、评估、调整。建立统计巡查工作制度,加强政府统计管理履职情况、基层统计建设情况、统计工作保障情况、企(事)业单位统计规范化建设情况、统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统计巡查和统计检查。建立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重要统计数据评审机制,加强工作交流沟通。建立数据分级质控体系和数据协调性评估体系,构建信息交换机制和电子巡查机制,构建质量控制、信息发布、法制建设及执法监督、考核评价等管理体系,加强各地、各部门主要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增强统计数据协调性、合理性,提升统计整体效能。
五、深化统计基础体系建设
(十九)实施统计现代化战略
加强统计信息基础网络系统建设。依托政务网络、公共服务网络和信息网络,推进网络延伸至乡镇(街道),建立满足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统计业务和办公自动化需要的统计信息网络系统,基本实现省、市、县、乡四级统计网络互联互通,初步实现企事业单位和住户通过互联网与统计信息应用系统的安全连接。强化统计信息化支撑环境。充分利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手段,加强中心机房、配套设施和网络管理系统建设,加强数据库服务器集群、应用服务器集群、统一的数据存储系统和涵盖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和应用支持平台等数据库支持系统建设,逐步实现统计数据采集、整理、传输、存储、应用和管理的现代化。完善统计信息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强化网络安全和统一身份认证基础设施的建设。强化统计信息网络安全运行维护管理体系建设。搭建统一高效的IT服务管理平台,实现对网络及信息系统的综合管理监控和日常技术支持,解决信息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统计系统网络及信息系统正常、稳定、高效运行。
(二十)构建政府统计信息平台
推进统计信息标准化建设。做好统计信息化发展规划,制订地方、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建立完善、高效、规范的统计信息标准化工作机制和管理平台,指导地方、部门开展统计信息化建设。推进政府统计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库系统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加强全省统计数据采集处理系统、统计数据质量控制系统和统计数据管理发布系统建设,积极推进全省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探索构建面向全省服务的统计数据仓库系统、面向地方和基层服务的基层统计信息系统。完善政务网络和局域网,构建覆盖各级统计人员,架构合理、对象明确、边界清晰、便于拓展、安全可靠的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构建运转高效统筹协调的统计工作平台,满足多数统计业务管理和政务办公的需要。
(二十一)深入推进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
强化基本单位名录管理工作,按照“全国统一管理、专业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信息资料共享”的原则,把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作为重要政府行为和各级统计部门“一把手”工程。完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发改、经信、商务、建设等部门对基本单位名录的统计监管、前置审批和基础保障,强化编制、民政、工商、国税、地税、质检等部门的行政审批信息共享职责,建立乡镇、社区维护更新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工作机制。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运管维护,按照“统一标准、一库在线、分级维护、及时更新”的工作模式,加强资料更新、质量核查、入库审批、数据应用等制度机制建设,严格执行“三上”企业审批流程和审批标准,确保基本单位真实性、指标完整性、数据准确性。加强法人单位名录库、产业活动单位名录库、个体工商户名录库、住户名录库和建筑物名录库等的建设和应用。确保落实“各项统计调查单位必须使用统一的名录库作为调查单位库或抽样框,不在名录库中的单位不得列入专业统计调查范围”的要求。
(二十二)完善统计一套表制度
按照“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调查单位、统一布置”的原则和国家统计局企业一套表制度和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分散实施的由企业填报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进行优化整合,不断扩大一套表制度的实施范围。统一采集原生性指标数据,统一不同专业报表中相同指标的涵义、计算方法、分类标准和统计编码,建立既能有效满足各级党委政府、各类经济体和社会公众的统计需求,又能满足专业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需要的规范统一的统计一套表制度。探索建立以自然人、住户为调查对象的统计一套表制度。
(二十三)加强统计数据采集处理平台建设
按照现代统计生产流程的组织管理模式要求,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管理办法,形成联动的工作机制,建设以统计一套表为基础,以基本单位名录库为核心,能够对统计调查制度进行统一电子化设计和布置,具备数据统一管理、录入、审核、编辑、汇总等功能,运转高效、管理规范、公开透明、统一兼容、资源共享便于操作的面向调查对象和统计工作者的全省统一数据采集处理平台。做好平台的安全运行维护,做好各种应急预案准备,完善安全(灾备)管理系统,CA认证系统,优化平台功能。整合优化统计数据的采集、传输、管理、发布和使用等各环节业务流程,完善数据采集平台电子监管巡查机制,实现统计数据采集处理全行业、全流程、全领域的实时监控和规范管理,不断扩大统计数据采集平台的应用范围和应用领域。
(二十四)推进统计联网直报系统建设
在强化统计信息化硬件设施、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和原始数据库建设的基础上,建成安全畅通、便捷高效的统计联网直报系统,基本实现调查对象利用网络直接报送原始数据,省、市、县、乡四级利用网络同步采集、审核、处理数据,着力提高统计数据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合理性,切实减轻统计调查单位和统计基层机构负担。实现省与国家联网直报系统、基本单位名录系统的直接对接,基本实现“三上”企业全部联网直报数据。加强联网直报系统安全运行维护管理,确保统计联网直报系统的不间断运行和统计数据的安全传输、存储和共享。建立统计工作交流平台,增进各级、各部门和调查对象的统计工作交流。
六、推进统计保障体系建设
(二十五)推进统计法制建设
加强统计法制宣传。做好统计“六五”普法规划和实施,完善统计普法工作机制,多渠道多形式多手段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将统计法制集中宣传与日常工作结合,将重点对象宣传同普通公众宣传相结合,不断提高统计的社会知晓度。
推进建立统计执法工作体系。依法推进各级统计部门设置独立的统计执法机构,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执法人员,做好统计执法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加大统计执法的保障和投入,配备统计执法所需的办案车辆、专用设备等工作条件。
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建立统计综合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制定统计执法人员统计法律培训计划,做好统计执法人员管理和统计执法证件管理,规范统计执法检查制度,制订阶段性工作规划并做好实施,建立统计执法案件的纠错机制,完善统计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建立统计执法案件案卷评查制度,构建统计执法检查的长效机制。
建立统计行政监察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行政监察的纠偏职能、惩处职能、教育职能、保护职能,规范执法监察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改善统计行政管理,提高统计行政效能,加强统计廉政建设,确保统计政令畅通。
加大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坚决打击统计弄虚作假作为,依法查处各种虚报瞒报统计数据、非法干预统计工作的行为,坚决维护统计法的权威。
(二十六)推动统计基层建设
优化统计外部环境,推动地方政府建立统计保障体系,确保基层统计机构、统计队伍、技术装备、办公条件、工作经费落实到位。加强县级统计机构建设,确保县级以上政府依法设置独立的统计机构,乡镇依法设置统计机构或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统计人员。完善基层统计调查网络,建立临时调查员登记备案制度,建立相适应的劳动报酬制度、激励制度以及补贴制度。推进落实基层统计机构的行政经费、事业经费、基本建设、普查及专项调查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着力解决基层统计机构业务经费不足、交通工具和通讯条件落后、办公场地较差等实际问题,明显改善基层统计工作条件。
完善基层统计基础。加强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制度。实施乡镇、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统计工作规范化标准,推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依法配备具有统计从业资格的工作人员。加强统计业务培训和统计继续教育工作,相对稳定专业统计人员。加快基层统计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行联网直报。
建立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明确省和市县统计调查经费分担原则和标准,确保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所需必要经费列入同级政府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并按时足额拨付。建立完善大型普查、常规统计调查和专项调查经费供给制度。围绕科学化、精细化目标,优化项目结构,细化预算编制,严格按照预算规定拨付和使用统计业务经费。探索按经济发展水平、调查内容繁简、调查对象数量多少、基础资料搜集难易、调查持续时间长短、资料加工程度等确定经费定额、编制资金预算。推动建立各级财政根据统计工作任务和成本的增加相应提高统计经费保障制度和联动机制。
(二十七)加强统计队伍建设
实施人才兴统战略,努力打造一支大局观念强、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思想敏锐、思路活跃、德才兼备的高素质统计队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推进统计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多面化,促进统计干部在统计设计、数据采集、数据处理、统计服务、统计法制、行政管理等各方面全面发展,充分提高统计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建设一支有事业追求、乐于奉献、业务精良、充满活力的统计队伍。
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加大竞争性选拔工作力度,完善竞争上岗办法,坚持按岗位需求选拔人才。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推动统计干部到系统外挂职锻炼,健全统计机构上下级干部交流制度,推进干部横向交流,健全机关工作人员定期轮岗制度。建立从基层选调优秀年轻干部的工作机制,加大从基层选拔干部力度,鼓励青年干部去基层锻炼。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思想建设,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大局意识,坚持改革创新。加强组织建设,强化对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管理,进一步优化各级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和专业构成。加强学习,深入调研,不断提高驾驭复杂局面、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加强作风建设,把工作的着力点真正放到研究解决统计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上。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动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加强廉政建设,充实纪检监察力量,严格执行反腐倡廉的各项规定。
(二十八)加强统计教育培训
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四川省2010-2014统计教育规划》,形成培养多类型、多层次人才的教育培训架构,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的教育培训产品系列,不断增强教育培训的普遍性和适用性。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重点加强对统计政策法规、统计制度方法、统计调查技能和信息技术的教育培训。创新教育培训形式,加强教育培训资源建设,加强智力引进工作,提高教育培训质量,完善学习效果考核制度,将参加教育培训作为年度考核等次、选拔干部的参考条件。鼓励干部参加学历学位教育。深化统计专业技术职称制度改革,强化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二十九)加强统计文化建设
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统计文化建设活动,培育统计人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恪遵“不出假数、真实可信、准确完整”的职业操守,牢固树立数据质量第一的意识。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努力满足统计用户的需要,牢固树立用户至上的意识。切实减轻调查对象负担,积极争取调查对象的支持与配合,牢固树立尊重调查对象的意识。用科学的精神、科学的态度开展统计工作,牢固树立科学统计的理念。不断扩大统计信息影响范围,促使统计成果惠及全社会,牢固树立公共统计的理念。以统计法的各项原则和规定作为行动指南,依法理顺统计关系、依法规范统计行为、依法维护统计秩序,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的理念。大力弘扬“求真、奉献、团结、创新”的四川统计精神,严格落实统计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提高统计干部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真正做到热爱统计、忠诚统计、服务人民。
七、深化统计服务体系建设
(三十)构建统计优质服务体系
充分发挥统计功能和社会效益,深入推进统计优质服务。建立满足党和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需求的统计服务体系和工作机制,不断丰富统计服务内容,不断创新统计服务产品,不断提高统计服务手段,不断加强统计信息全方位、多角度解读,广泛传播统计数据,增进社会公众对统计的了解和支持,有效满足各类统计用户多层次统计需求。
(三十一)强化经济运行预警监测
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跟踪经济运行态势,加强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增强统计工作的敏锐性、准确性、主动性和全面性。着力提高宏观经济形势研判能力,科学反映经济运行的主要矛盾和影响因素,及时提出操作性和针对性强的政策建议。加强对统计数据的挖掘,深入分析统计指标之间的关系,积极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加强上下联动和横向合作,提高经济分析的准确性和灵敏度。建立完善宏观经济运行统计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对事关国计民生重要事项的监测。完善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认真组织实施重大专项调查,推动社情民意的健康发展。加强国内外、省内外统计信息的搜集、编辑和积累,有针对性地开展省际间、区域间经济运行对比分析。
(三十二)做好统计信息共享服务
根据政府、企业、社会的统计需求提供统计信息共享服务,充分发挥统计服务功能。整合统计数据资源,完善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健全部门统计资料交换制度,建立涵盖各地、各部门的统计信息共享服务机制,实现统计数据及时交换和信息充分共享。构建集信息采集、加工、发布的国民经济信息系统,搭建统一管理、统一服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省统计数据共享平台。实现统计业务和信息服务的深度融合,促进统计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构建涵盖各地政府统计部门的规范统一、各具特色的统计公共服务网络体系,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管理、部门行政管理、企业生产发展、公众信息需求提供优质统计信息服务。
(三十三)提高统计工作透明度
认真贯彻《统计法》关于统计资料以公开为原则、保密属例外的立法精神,切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及时公布重大统计改革的主要内容、相关背景,认真倾听、积极吸收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生产过程的透明度,主动公开统计标准、统计调查项目、统计调查方法和操作规程,增强社会公众对统计数据质量的认同感。认真做好统计数据诠释和解疑释惑工作,对统计数据修订作出必要的说明,使社会各界正确理解和使用统计数据。
(三十四)促进统计信息广泛传播
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定期公布和对外提供机制,扩大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丰富政府统计门户网站内容,增强公布时效,努力打造以统计数据库系统为依托,高速广域网、互联网为支撑的现代政府统计网络服务平台。创新公布方式,拓宽公布渠道,丰富公布载体,进一步发挥电视、广播、移动通讯、咨询电话、报刊、出版物等的作用,努力实现对统计资料全方位、立体式的传播。针对不同的用户、不同的需求,加大数据信息的开发利用和挖掘力度,及时编印出版适合不同群体、不同层次需要的统计资料和统计读物。规范统计产品形式和分类,增强打造统计产品品牌意识,提高应用推广实效。
(三十五)加强统计新闻宣传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强化宣传舆论导向,做好统计宣传工作。增强统计新闻宣传与统计业务部门的协作,强化统计新闻宣传资源整合。健全统计新闻宣传管理机制,完善统计数据、信息和新闻的发布管理机制。加强新闻发布,完善经济形势通报、经济热点解读、统计数据解析、统计知识介绍等系统工作,丰富统计新闻发布内容、扩大发布范围。及时报道重大统计活动,不断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强化宣传舆论引导,大力宣传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及时报道重大统计活动,深入解读重要统计数据,努力传播统计知识,提高公民统计素养。加强组织领导,增强统计新闻宣传部门与统计业务部门的协作,强化统计新闻宣传资源整合,不断增强统计宣传的预见性、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健全统计新闻宣传机制,适时召开新闻通气会,加强统计新闻发布,完善经济形势通报、经济热点解读、统计数据解析、统计知识介绍等系统工作,丰富统计新闻发布内容、扩大发布范围。及时进行舆情汇集和分析,不断提高新闻宣传策划和舆情应对能力。及时报道重大统计活动,不断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
(三十六)加强统计科学研究
强化统计科研和统计工作的结合,加强对统计工作中难点、重点问题研究,为统计建设提供智力支撑和理念保障。改革科研成果评价和奖励机制,充分调动统计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提高统计科研水平。建立统计专家信息库,完善专家联系、论证和评估制度,广泛借助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专家团队开展统计科学研究。
八、建立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三十七)加强组织领导
规划实施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加强规划实施组织领导,围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把握阶段性重点和工作节奏,细化工作任务和具体项目,将规划目标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制定并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三十八)强化工作保障
根据财政管理体制要求,结合规划项目内容、进度和自身承担的任务,细化资金需求,编制计划,分别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规划实施的考核评估和督促检查,按照目标、功能、任务,定期进行工作质量评估和考核,确保规划实施过程的统一性、完整性和连续性,确保规划制订的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三十九)做好滚动发展
每年根据规划的总体目标和实施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改进,建立规划滚动调整机制,逐步将已完成的任务退出规划,适当纳入新的改革项目,将长远目标与近期任务相结合,促进“十二五”规划各个项目的有机衔接,逐次推进。
(四十)增强协作配合
各级统计部门要增强统计改革和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定不移地推进统计改革,加强横向联系和上下联动,增强协作配合,切实加强统计管理和统计保障,认真研究和组织实施,用发展的眼光、大局意识,统筹解决统计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