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车茂娟代表:
您在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非传统数据管理和应用的建议》(第440号)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非传统数据开发和应用工作的关心与关注。根据省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共享相关工作安排并结合我局工作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构建非传统数据开放应用的基础。从2016年开始,省政府出台了《省级政务云建设2016年重点工作安排及任务分工》《省级政务云建设2017年重点工作安排及任务分工》《四川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四川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关于对全省软件正版化工作检查考核情况通报》《省级政务信息系统跨部门联动管理办法》和《关于建立健全四川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机制的意见》等系列文件,搭建部署政务行政记录数据共建共享基础,通过省级政务云建设、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五证合一、软件正版化、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等五方面工作破解“互联互通难、信息共享难、业务协同难”问题,强力打造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积极构建对政务部门非传统数据的收集、整理、共享、开发、应用基础,着力推动非传统数据开发示范应用。
通过对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管理,秉持“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的要求,推进各政府部门的数据资源挂接,推进基础信息、主题分类等资源库建设,力争完成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社会信用等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和公共服务事项、经济运行、健康保障、社会保障、交通、旅游等重点领域主题信息资源库建设。在完善资源库建设中,推动对各政府部门非传统数据资源的收集、管理、应用。
(二)出台非传统数据应用指导意见。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共四川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四川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工作方案》(川发改高技〔2018〕7号)文件,以“统筹规划、资源整合、需求牵引、市场导向、完善机制、创新驱动”为原则,充分利用我省数据资源,加快完成大数据产业布局,提升我省大数据发展水平,促进政府部门对非传统数据的开发应用。同时,按照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非传统数据统计应用指导意见》(国统字〔2017〕160号)文件精神,我局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出台相应文件(川统计〔2018〕4号)进行贯彻落实,明确了非传统数据类型、应用标准、获取方式、整合管理、质量评估、应用流程、具体应用、合作共享等方面的内容。
(三)积极拓展政务大数据应用。依托省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省政府办公厅牵头推进建设自然人和法人两个数据包应用,实现自然人、法人全生命周期数据的有效汇聚和按需共享;积极支持省测绘地信局利用自然人、法人、能源、交通、旅游、环保等专题数据优化完善四川天地图功能。鼓励各地各部门充分运用汇聚到的数据资源,结合自身职能,叠加特色服务,推动政务大数据的各类专题应用。
(四)着力推进统计数据的整合共享。为确保高质量、高效率推进统计大数据、网络信息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四川省统计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统计大数据和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同时,按照《大数据统计云建设、管理和应用工作方案》(川统计〔2017〕31号)文件的精神,省统计局也着力加强对基层数据、汇总数据、部门数据、地区数据、监测数据的开发应用,并且构建了统一的统计数据管理应用云平台,着力推动统计历史数据的开发和应用。
二、下阶段工作安排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川办函〔2018〕18号)要求,今年,全省各地各部门将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清理整合,包括要组织开展政务信息系统自查自纠,完成内部信息系统整合,大力推动应用迁移上云。二是全面建成省、市两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进一步完善省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成市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三是全面完成部门自有政务信息系统接入和信息共享,完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做好政务信息系统接入工作,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共享。四是突出全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应用成效,着力打造整合共享样板应用,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开展政务大数据应用建设。
在推进省政府办公厅文件要求的落实中,我们将进一步根据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省政府办公厅的统一要求下,依托统一的数据整理、交换、共享基础设施,逐渐完善对非传统数据的管理,进一步推进非传统数据的开发和应用。
再次感谢您对非传统数据开发和应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四川省统计局
2018年4月25日
(联系人:赵瀚林 联系电话:87043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