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四川尼众佛学院职能简介
四川尼众佛学院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关于开办宗教院校的请示的通知》(国办发[1982]6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开办四所宗教院校的批复》(川府函[1983]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开办,培养佛教比丘尼中级、高级人员。
(二)四川尼众佛学院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继续严格按照省民宗委及彭州市防疫指挥部相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二是继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加强时事政治和宗教政策法规教育,做好年度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拟定。逐步推行思想政治辅导员制度。三是扎实推进招生工作及毕业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学僧管理台账,推动全方位的学僧动态管理制度。四是继续加强公共课建设及专业课教学创新,完善公共课课程体系和考核体系,提高公共课课程质量。创新学修实践课方式。提升学院专业课教师的数字化教学水平。
五是协助宗教团体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的培养培训。根据培训目标和任务要求,认真拟定培训方案,设置培训内容及课程。结束后,认真做好培训总结。六是协同开展川渝教学研讨和学术交流。七是举办以建党100周年为主题的系列活动。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四川尼众佛学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尼众院2021年收支总预算173.5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1.1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四川尼众佛学院2021年收入预算17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3.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川尼众佛学院2021年支出预算17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5万元,占31%;项目支出120万元,占69%。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川尼众佛学院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3.5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1.1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新进人员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3.5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59.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2万元及住房保障支出4.2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四川尼众佛学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3.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1.1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新进人员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159.24万元,占9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6万元,占3.7%;卫生健康支出3.42万元,占1.9%;住房保障支出4.28万元,占2.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59.24万元,主要用于学院教务方面专项业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4万元,主要用于佛学院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16万元,主要用于佛学院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职业年金的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3.42万元,主要用于佛学院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3.33万元,主要用于佛学院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补贴(项)2021年预算数为0.95万元,主要用于佛学院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申报的住房补贴。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尼众佛学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
公用经费12.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川尼众佛学院2021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与2020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与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1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学院后勤等工作开展。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尼众佛学院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尼众佛学院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四川尼众佛学院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四川尼众佛学院2021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四川尼众佛学院共有车辆2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四川尼众佛学院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四川尼众佛学院2021年无1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照预算编制要求,无需编制部门预算绩效目标。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1年省级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