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养老服务中心基本职能简介。
养老服务中心基本职能为提供养老、康复服务,组织开展养老服务实训示范等工作。
(二)养老服务中心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完成一期项目竣工结算复核和竣工财务决算;二是按计划实施百千万养老人才培训项目;三是完善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的配套建设,并按期实现运营;四是完善养老服务中心的人才队伍建设;五是启动二期项目的前期工作。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养老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养老服务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3274.61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981.07万元,主要原因是养老实训示范基地一期项目建设基本完成,项目后期建设支出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养老服务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3274.6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773.25万元,占84.6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0.91万元,占3.0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00万元,占12.22%;其他收入0.45万元,占0.01%。
(二)支出预算情况
养老服务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3274.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36万元,占2.5%;项目支出3193.25万元,占97.5%。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养老服务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274.16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981.12万元,主要原因是养老实训示范基地一期项目建设基本完成,项目后期建设支出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0.91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00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773.25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1万元、其他支出3173.2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养老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0.9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1.5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调入1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5.1万元,占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92万元,占85.15%;卫生健康支出4.68万元,占4.64%;住房保障支出5.21万元,占5.1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2021年预算5.1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培训。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76.9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转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98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99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缴费。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4.68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5.21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养老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0.9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23.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租赁费、劳务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养老服务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公务接待。
(二)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日常公务活动等工作开展。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养老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0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91万元,主要原因是:养老服务中心2021年新增百千万养老人才培训项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养老服务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养老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养老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资金2295.5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专用车辆、医用X线设备、其他货物、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类)、物业管理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养老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车辆数应与“三公”经费说明中单位现有公务用车保有量一致),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1年养老服务中心1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反映干部培训等方面的支。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方面的支出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