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认定中心职能简介。
认定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城乡低保、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救助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信息核对;全省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的数据库建立和维护、查询与核对,宣传交流和培训等工作。
(二)认定中心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认定中心工作重点:一是加强省核对系统充分应用。推广运用省核对系统,优化系统功能;实施省市联网检测,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强化省核对系统数据共享服务功能,加快推进省市平台数据对接互通,形成省中心统筹管理,地方机构多样化使用的高效模式。二是完成民政“一卡通”平台建设。建成部分业务管理平台,整合部分分散独立的业务信息系统。初步构建民政资源数据中心,整合孤立的底层数据资源。基本形成互联互通、业务协同的一体化架构。三是积极开展信息化调研。全面准确地摸排各级民政部门信息化建设现状和未来信息化建设需求,考察学习兄弟省份先进经验,参与制定“十四五”民政事业相关规划。四是协助推进智慧民政建设。梳理智慧民政项目总体框架和分期思路,积极衔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大数据中心等单位,加快推动智慧民政项目的筹备、申报、立项等工作,着力构建覆盖全面的民政数字化平台。五是加强信息安全技术保障。规范省核对系统数字证书、电子签章的使用;实施省核对系统、民政“一卡通”平台的信息安全等保三级测评及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六是配合做好信息化保障。配合省民政厅做好民政信息化具体事务工作和信息技术支撑;完成省委巡视组和厅主要负责人经责审计反馈问题涉及的整改工作等。七是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认定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本年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认定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537.1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16.74万元,主要原因是结转上年民政厅“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建设经费指标。
(一)收入预算情况
认定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537.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70.6万元,占50.3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6.5万元,占49.62%。
(二)支出预算情况
认定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53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5万元,占41.24%;项目支出315.6万元,占58.76%。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认定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37.1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16.74万元,主要原因是结转上年民政厅“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建设经费财政拨款。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6.5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0.6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42万元,其他支出270.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认定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6.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24.35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因素以及严格执行省级部门一般性支出压减政策。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3.00万元,占1.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39万元,占86.08%;卫生健康支出11.69万元,占4.39%;住房保障支出22.42万元,占8.4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相关线上、小规模现场培训费用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04.9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16.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6.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3万元,资本性支出2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6.32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职职工本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8.16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职职工本年度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缴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1.69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职职工本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和门诊、大病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2.3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职职工本年度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1年预算数为10.12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职职工本年度住房补贴发放。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认定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5.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
公用经费46.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认定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省级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省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与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迎接民政部中心指导、调研和各市州核对系统对接来访等公务接待方面的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载客汽车0辆,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其他车型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载客汽车0辆,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其他车型0辆。
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认定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认定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认定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认定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46.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软件开发服务和打印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认定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1年认定中心1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反映教师进修及干部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反映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