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安厅

政府信息公开

四川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1-03-28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制证中心职能简介

制证中心负责指导全省21个市(州)居民身份证相关业务,并负责全省(成都市除外)20个市(州)的居民身份证(含异地证、港澳台居住证)制作发放以及临时身份证的发放和警官证的制作工作。

(二)制证中心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抓制证生产,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制证任务;二是围绕疫情防控大局深入实施多项居民身份证放管服改革措施;三是多措并举,规范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四是抓队伍建设,完善内控制度。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制证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6.72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89.31万元、教育支出6.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09万元。制证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526.72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6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制证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526.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6.72万元,占100%,其中:事业运行389.31万元,占73.91%;培训支出6.32万元,占1.1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00万元,占6.4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00万元,占3.23%;事业单位医疗34.00万元,占6.46%;住房公积金38.53万元,占7.31%;购房补贴7.56万元,占1.44%。

(二)支出预算情况

制证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526.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6.72万元,占100%,其中:事业运行389.31万元,占73.91%;培训支出6.32万元,占1.1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00万元,占6.4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00万元,占3.23%;事业单位医疗34.00万元,占6.46%;住房公积金38.53万元,占7.31%;购房补贴7.56万元,占1.44%。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制证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26.72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6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6.72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89.31万元、教育支出6.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0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制证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26.7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6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事业运行389.31万元,占73.91%;培训支出6.32万元,占1.1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00万元,占6.4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00万元,占3.23%;事业单位医疗34.00万元,占6.46%;住房公积金38.53万元,占7.31%;购房补贴7.56万元,占1.4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支出(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389.3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支出。保障本单位的日常办公正常开展。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目)2021年预算数为6.3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培训开支。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能力素质进一步有效提升。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4.0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保障在职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按时缴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7.0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保障在职工作人员职业年金按时缴纳。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34.0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相关支出。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及时上缴基本医疗保险。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38.5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按时缴纳住房公积金,保障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住房相关的需求。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1年预算数为7.5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事业单位人员购房补贴。按政策发放事业单位人员购房补贴,保障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相关政策。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制证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26.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2.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7.20万元、津贴补贴7.56万元、绩效工资92.8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4.0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7.0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4.0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0万元、住房公积金38.5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0万元。

公用经费84.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00万元、印刷费0.50万元、邮电费6.40万元、差旅费15.75万元、维修(护)费2.00万元、培训费6.32万元、劳务费2.00万元、工会经费2.60万元、福利费4.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4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80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和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厅机关统管,本单位相关经费开支由厅机关统一管理,统一报销,无单独预算。本单位3台公务用车相关支出均由厅机关统一管理。制证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且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制证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制证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制证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制证中心2021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制证中心共有车辆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台。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制证中心无1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照预算编制要求,无需编制部门预算绩效目标。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为配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能力素质提升,用于部门内部人员参加相关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附件:1.单位收支总表

      1-1.单位收入总表

      1-2.单位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件:1.单位收支总表

      1-1.单位收入总表

      1-2.单位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2021部门预算公开附表(1-5)

表6:2021年预算绩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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