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教函〔2012〕721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下半年高等职业院校
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高职高专院校: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1〕1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1年度项目任务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2〕14号)精神,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高等职业院校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2〕373号)要求,结合我省2012年上半年已启动的高职院校骨干教师培训工作完成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下半年高等职业院校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任务
根据2012年我省高职院校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的总体目标, 2012年下半年的国家级培训任务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高等职业院校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2〕373号)要求继续执行,本年度实施国培计划的我省高职院校培训项目及单位详见“2011年度高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公示名单(四川省)”(附件1)。
2012年下半年省级培训计划详见“2012年四川省高职院校骨干教师省级培训计划表”(附件2)。各高职院校分校分专业的培训任务详见“2012年四川省各高等职业院校骨干教师国内培训任务分配表”(附件3)和“2012年四川省各高等职业院校骨干教师国内培训任务分配表”(附件4)。各校应在本学期内完成下达的培训任务。
二、组织报名
各高职院校根据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http://www.tech.net.cn)“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能力发展平台”和四川省高职高专教育网(http://www.sctech.net.cn)发布的培训通知要求,自主择优选择公布的项目,按照“2012年四川省高等职业院校骨干教师培训任务分配表”下达的培训名额,积极选派骨干教师参加培训,推荐送培的教师人数应不低于下达的计划数。省级培训报名方式详见“2012年四川省高职院校骨干教师培训报名程序”(附件5)。各校应统筹安排培训工作,统一组织参培教师在11月12日前按照报名程序完成网上报名注册工作,并填写“2012年四川省高职院校骨干教师培训申请表”(附件6)。
三、工作要求
教师队伍建设是一项关系学校长期发展的重要工作,各校应高度重视,建立院(校)长为组长,分管人事和分管教学院(校)长为副组长,人事部门、教学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为构成的教师队伍建设领导机构,进一步完善本校“十二五”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制定年度推进计划,并落实教师培养培训的专门资金、牵头管理部门和责任人。
各校要按照国家和省教师培训计划的相关要求,全面落实培训任务,确保国培和省培计划的顺利实施,整体提升我省高职院校骨干教师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培训任务的完成情况,将作为考核学校教学管理、申报新专业和省级及以上项目的重要参考。对本年度未按要求完成培训计划的学校,明年开展的省级及以上相关项目的申报资格暂时取消,未完成培训任务所涉及的专业二级类相关新专业申报明年暂停受理。
为保证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校应确定落实培训计划的分管院(校)长、牵头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工作联系人,并填写“四川省高职院校骨干教师培训工作联系表”(附件7),于11月10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高教处联系人:宋亚兰,章跃,86142205,86117120;邮箱:15884422288@163.com。
师资培训项目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李学锋:88459398(办),13608185837;侯燕:88459396(办),13981939813。
附件:1.2011年度高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公示名单(四川省)
2.2012年四川省高职院校骨干教师省级培训计划表
3.2012年四川省各高等职业院校骨干教师国内培训任务分配表
4.2012年四川省各高等职业院校骨干教师国外培训任务分配表
5.2012年四川省高职院校骨干教师培训报名程序
6.2012年四川省高职院校骨干教师培训申请表
7.四川省高职院校骨干教师培训工作联系表
四川省教育厅
201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