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教(2013)122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命名乐山市五通桥区实验幼儿园
等3所幼儿园为四川省示范性幼儿园的通知
乐山、南充、宜宾市教育局:
依据《四川省示范性幼儿园标准(试行)》和《四川省示范性幼儿园评估细则》要求,在你局申报的基础上,通过组织专家评估,经我厅研究决定,现命名乐山市五通桥区实验幼儿园、南充市高坪区机关幼儿园、宜宾市筠连县幼儿园等3所幼儿园为四川省示范性幼儿园。
希望你们进一步加强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加大管理力度,加强业务指导,带动各级各类幼儿园提高办园水平,促进本地区学前教育整体水平不断提高。各示范性幼儿园要继续模范贯彻执行学前教育法规及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开展学前教育教学研究,树立先进教育理念,规范办园行为,充分发挥示范性幼儿园在实施科学保教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川省教育厅
2013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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