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教函〔2017〕845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
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成都西藏中学、内江铁路机械学校: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安委〔2017〕1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7〕11号)和全省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批示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就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各地各校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抓好安全生产,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安全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营造安全和谐的育人环境,为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提供保障。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加大整治力度,有效防范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责任事故发生,确保岁末年初特别是元旦、春节和全国、全省 “两会”期间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二、突出重点,全面防控
各地各校要结合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规律和特点,全面防控涉校涉生各种安全风险,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校园消防安全工作。要按照《全省教育系统电器火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十条规定》《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全省中小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会”的要求,坚持“防消结合、以防为主”原则,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完善消防安全制度,配足消防设备,健全消防工作档案,严格校园用电、用火、用气的安全管理。继续抓好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学生活动中心、图书馆(阅览室)、博物馆、实验室等消防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师生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执行寄宿制学校夜间至少开展 2 次防火巡查制度,加强对消防设施设备、消防通道的日常检查,确保其功能的正常、有效。
(二)加强涉生交通安全管理。各地各校要充分考虑冬季雨雪、雾霾天气等因素对安全行车的不利影响,进一步加强校车、交通车、公务用车安全管理。强化对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人员的安全教育,采取校车运行实时视频监控等技防手段,杜绝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逆向超车、不按规定路线行使等违法行为。督促校车服务提供者做好校车的维修、维护和保养工作,坚决杜绝校车“带病上路”。要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参与意识,提醒监护人教育、引导学生主动抵制搭乘农用拖拉机、三轮车、低速货车、拼装车和报废车等非法载客交通工具。要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秩序,采取“避让出入、错时出入、禁止出入”等校内车辆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加大对校园周边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的打击力度,着力规范校内及周边交通安全秩序。
(三)切实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和传染病及流行病预防工作。各学校要建立健全食品采购与保管、食品加工与制作、餐具清洗与保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与卫生知识培训、卫生检查、食物留样与食物中毒报告等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要在食堂操作间安设监控设备等技防手段,强化食品安全源头和细节管理。冬春季节是呼吸道、肠道等流行和传染性疾病高发期,各地各校要密切关注当地政府和卫生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按统一的防控工作布置和要求,抓早、抓实、抓细传染病、流行病的预防工作。
(四)认真做好学校楼道安全管理。冬季是楼道拥挤踩踏事故的高发易发期。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按照《学校楼道安全管理办法》要求,明确楼道(通道)安全管理的重点部位和重要时段,落实好学生上下课有序出入楼道的疏导、教职工楼道定点值守等制度,确保晚自习、朝会、课间操、上(下)课、放学等重要时段楼道安全管理到位。要针对临时停电、天气突变、火灾、地震等意外情况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加强学生安全疏散应急逃生演练,着力避免楼道拥挤踩踏事故。
(五)加强危化物品管理工作。各地各校要建立健全危化物品采购、使用、回收、销毁的全过程控制制度,强化对危化品存储、领用、处置的监督检查。要采取分类收集,妥善存储,标识注明等方式,及时将废弃物送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要制定并完善专项应急预案,加强对校园危化物品保管人员和实验操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能、应急措施、作业场所危险因素等方面的业务培训,丰富他们的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
(六)抓好学校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各校要针对食堂、实验室、开水房等场所使用的小型锅炉、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烘缸(筒)等有压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使用、维修维护记录台账,加强常规检查和巡查,重点核查设备是否在检验认定有效使用期内,有无私自改造维修的情况,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备是否按期校验和检修,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操作技能是否熟练,是否了解设备风险和应对措施,有无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电梯维护单位是否定期进行安全检测作业。确保学校动力和特种设施设备安全运转、水电气正常供应。
(七)狠抓校园安全防恐防暴工作。各地各校要在当地综治、公安等部门的指导下,深化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强化防恐防暴工作。要进一步健全校园治安防范制度,充实专兼职安保力量,落实安保经费,完善安防设施设备,着力构建“安保专业化、巡防制度化、技防科学化、防治常态化”的防范体系。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涉校涉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学生遵纪守法意识,及时掌握和化解学生间的矛盾,抓好思想和行为偏激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切实避免学生间的相互伤害、欺凌事件的发生。
(八)切实做好学生御寒保暖工作。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合理选择适合本地本校的防寒保暖越冬方式,提前筹集和准备好相关应急物资,检查更新相关设施设备,最大限度满足学生在冬季防寒保暖的需求。要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气象预警、预报,严防积雪、冻雨等造成的师生伤亡事件。地处高寒地区和农村边远地区的寄宿制学校冬季夜间宿舍燃煤取暖的,要重点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坚决防止学生中毒事件的发生。
(九)进一步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学校要结合冬季和春季学校安全工作特点,通过课程、课堂、活动、体验、竞赛等形式,加强学生安全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学生安全知识,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行为能力。要在元旦前、寒假前、春季开学第一课等时段,专题开展预防传染病、一氧化碳中毒、消防、交通(包括节假日出行安全)、治安、集体活动、拥挤踩踏等事故的安全教育。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通过家长会、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提醒学生家长认真履行监护责任,有效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十)认真做好假期学校安全工作。各地各校要落实人员,明确职责,认真做好节假日校园的值守、巡查和安全保卫以及信息上报工作。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完善节假日校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安排好人力、物力,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凡有学生寒假(春节期间)留校的学校,要安排专人对留校学生进行逐一登记,统一管理,加强安全教育、明确安全责任。要充分利用寒假时段,对基础设施设备进行维修维护,整治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明年春季顺利开学。
三、时间安排
各地各校要结合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重点和本地本校实际,确定重点整治内容,及时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即日起至3月底,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研究部署学校安全工作,拟订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10日):全面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实行学校自查自改自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检查督查,督促进行问题隐患整改。
第三阶段(2018年3月11日—2018年3月底)。组织开展回头看、回头查,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并形成工作总结材料。
省教育厅将于明年春季开学前后,组织力量对各地各校开展学校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今年以来,全省学校虽然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但学生意外伤亡事件仍时有发生,岁末年初学校期末考试、寒假放假和春季开学、节假日大型活动等工作繁忙,加上冬季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各地各校要深刻认识当前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决克服懈怠和麻痹侥幸心理,进一步细化落实安全责任,针对本地本校安全工作重点,研判风险点,制定落实切实可行的措施,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请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于2018年3月25日前,将岁末年初开展学校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总结,并以电子邮件方式报教育厅学校安全管理处。(联系人:禹华美,联系电话:028-86111616,电子邮箱scsjytab@163.com)
四川省教育厅
2017年12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