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复员退伍军人医院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21-03-27 来源:四川省复员退伍军人医院 字体:[ 大 中 小]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四川省复员退伍军人医院职能简介。
1.承担全省因战因公负伤致残患精神、神经和心理疾病退役军人的治疗、康复、休养等任务;
2.承担全省及周边地区精神、神经、心理疾病和内外科等疾病的诊治;
3.承担区域内严重精神疾病的预防、诊疗、科研、教学管理指导职能。
(二)四川省复员退伍军人医院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在省厅党组正确领导下,始终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认真组织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制度改革方案》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等工作。
三是坚持主责主业,全力搞好全省精神残疾退役军人(包括社会精神病人)的治疗康复和休养,为伤残军人和驻地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保障。
四是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根据新的职责任务,科学进行机构设置与岗位聘用,增强队伍活力,促进事业发展。
五是修订完善岗位绩效分配考核制度,以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健全工作激励机制。
六是以争创一流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实现年业务收入9%以上增长目标。
七是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履行疫情防控政治责任,推进“一岗双责”,强化重点场所防控,并对相关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八是抓住成都西部片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重大项目在崇州集中开工的机遇,积极配合崇州市委市政府“三区一地”的建设。
九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建党100周年庆祝系列活动。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四川省复员退伍军人医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四川省复员退伍军人医院2021年收支总预算9518.72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3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基金拨款收入预算,优抚事业单位维修改造和设备购置经费,以及优抚对象医疗费等收入增加,品叠后减少2.36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四川省复员退伍军人医院2021年收入预算9518.7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865.99万元,占9.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50.25万元,占33.1%;事业收入5440.48万元,占57.2%;其他收入62万元,占0.6%。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川省复员退伍军人医院2021年支出预算9518.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51.26万元,占55.2%;项目支出4267.46万元,占44.8%。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川省复员退伍军人医院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50.25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20.8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项目经费578万元,2021年无此项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50.2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7.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88.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四川省复员退伍军人医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50.2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66.2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重点刚性项目优抚安置事业单位维修改造和设备购置,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等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7.05万元,占76.1%;卫生健康支出688.20万元,占21.9%;住房保障支出65万元,占2.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53.59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6.30干部困难补助、职工遗属生活补助,保障离休干部等人生活需要。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9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75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2021年预算数为134.06万元,主要用于:为一至四级伤残军人发放伤残抚恤金,使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853.7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修缮、其他交通工具(救护车)购置,维持单位正常运转。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63万元,主要用于:集中供养休养员生活补助,通过按时足额发放集中供养休养员生活补助,保障集中供养休养员的基本生活。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2021年预算数为14.11万元,主要用于: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13.50万元,主要用于:军休服务管理机构日常管理经费。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79.2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0.卫生健康(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609万元,主要用于:对优抚对象参保缴费和门诊费用进行补助,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的问题。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65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复员退伍军人医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16.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56.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奖励金以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0.09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福利费。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川省复员退伍军人医院2021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省级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省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部门和相关兄弟单位学习交流、检查、调研等工作。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1辆,大型客、货车4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用于5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精神残疾军人急诊急救、转诊转院以及其他重症精神病人入院治疗等医疗业务活动开展。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复员退伍军人医院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复员退伍军人医院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四川省复员退伍军人医院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四川省复员退伍军人医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973.8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医疗设备、其他交通工具(救护车),以及建设智慧医院(新建数据中心、改造机房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四川省复员退伍军人医院共有车辆5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车辆5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4台(套)。
2021年单位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45万元,非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购置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车辆1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200万元,购置大型设备1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1年四川省复员退伍军人医院1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4.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反映进修及干部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反映用于优抚抚恤方面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反映退役军人的安置方面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优抚医疗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1年省级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