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到12月底 四川环保办理环境处罚案件1751件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改变环境执法偏软、偏弱的现状,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省环保厅自2016年9月下旬到12月底,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环保大检查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百日攻坚行动”行动期间,全省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751件,处罚金额8932万元,超出去年全年处罚金额的10.82%。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20件,超出去年全年件数的150%;查封扣押案件54件,超出去年全年件数的42.11%;限产停产案件140件,超出去年全年件数的225.58%;移送行政拘留79起,超出去年全年件数的58%;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0起。
通过环保大检查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最终实现了“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为下一步打赢全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奠定了良好基础。 (记者 殷鹏)
附典型案例:
一、新《大气污染防治法》执行案例
四川久大蓬莱盐化有限公司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案。2016年10月,四川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脱硫设施擅自停运,燃煤锅炉废气未经喷淋脱硫处理直接排放,烟道旁路挡板在非紧急情况下全部开启。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50万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二、新《环境影响评价法》执行案例
成都松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建设案。2016年10月,成都市大邑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开展“双随机”检查,发现该公司湿拌砂浆生产线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擅自开工建设。大邑县环境保护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对该公司处项目总投资额1%的罚款,计5万元,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三、《水污染防治法》执行案例
1.按日计罚案例:攀枝花盘江煤焦化有限公司废水超标排放案。2016年9月,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通过监督性监测,发现该公司排放焦化生产废水超标,立即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10天后,经复查发现该公司依然存在超标排放行为,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进行立案查处,并启动按日连续处罚,处以罚款35.478万元。
2.暗管排污案例:资阳市雁江区坪坪纸厂设置暗管排放生产废水案。2016年12月,资阳市环境保护局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设置暗管排放生产废水,且拒不配合执法检查。资阳市环境保护局立即组织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联合执法,查明该企业确实存在私设暗管排放废水的行为。资阳市雁江区环境保护局依法对该企业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责令其立即拆除暗管、停产整改,并处罚款10万元,同时将案件移送雁江区公安分局。
四、数据造假,逃避监管案例
1.四川南充六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逃避环境监管案。2016年11月,南充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和高坪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联合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在未向环保部门报备的情况下擅自停运自动监控设施,且对设施违规进行变动操作。南充市高坪区环境保护局按照《水污染防治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等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5.1851万元,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四川华蓥山广能集团四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李子垭矸石电厂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案。2016年9月,华蓥市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在对李子垭电厂实施现场检查中发现,该电厂烟气自动监控设施中SO2实测数据与上传数据存在巨大差异。经查,该电厂存在篡改在线监控设施数据行为。华蓥市环境保护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对该厂处以罚款35万元,并将涉嫌犯罪情况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五、涉嫌犯污染环境罪移送公安机关案
绵竹市板桥镇鑫钛废旧物资回收站以暗管方式排放有毒物质案。2016年11月,绵竹市环保局对绵竹市板桥镇鑫钛废旧物资回收站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厂废旧铁桶清洗废水经厂区雨水沟进入沉淀池,通过PVC管排入外环境。废水中检测出氰化物排放浓度达1.30mg/L。绵竹市环保局责令该厂停产整治,处以罚款10万元,并将案件移送绵竹市公安局。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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