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研究生转专业学校批准即可 不再报送教育厅审批
按照安排,各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根据自身情况抓紧出台本校、本单位转专业细则,并报省教育厅学生处备案。《细则》必须突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其中,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并明确对违规办理研究生转专业的处理意见。今后,研究生转专业一律依照本校、本单位规定办理,不再报送教育厅审批。对违规办理研究生转专业、引起不良影响的,教育厅将依法依规追究学校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编辑:
刘洋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