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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对2011年度首次获得中国驰名
  商标企业进行奖励的通报


  川府函〔2012〕166号 二○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1年,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大力推进实施品牌战略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制订品牌发展规划和品牌激励措施,狠抓品牌创建,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取得了显著成效,四川龙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蟒及图”等33件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为鼓励先进,加快发展我省品牌经济,省政府决定对2011年度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28户企业分别给予每户100万元的奖励。

  希望受奖励的企业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自主创新,大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综合竞争力,不断扩大品牌效应和提升品牌价值,在自身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带动区域内企业共同发展。全省企业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努力争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形成区域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良性互动,为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2011年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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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主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编辑出版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室
编       审   杨东生
责       编   赵晓斌 唐 黎
                 张 娟
编       校   杨 雯 朱 莎 于淑青
印       刷   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文印中心
发行范围    国际国内公开发行
全国统一刊号   CN51—1727/D
国际标准刊号    ISSN 1006—1991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    5100004000451
刊       期   半月刊
地       址    成都市督院街30号
电       话    (028)86604546
                  (028)86605625(传真)
邮政编码    61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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