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河长制办公室调研督导芙蓉溪幸福河湖建设
为迅速贯彻四川省总河长令第4号《关于开展幸福河湖建设的令》和2023年省总河长全体会议精神,10月11日至12日,省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省河湖中心主任刘刚带队赴绵阳就水利部试点项目——芙蓉溪幸福河湖建设开展专题调研督导。
刘刚一行先后到江油市战旗镇八洞桥、白沙村河湖长制工作站、白云村武引干渠生态补水点和游仙区渔父水文化广场等地现场调研督导,详细了解项目建设的有关情况。调研期间,刘刚主持召开了芙蓉溪幸福河湖建设推进会议,就项目建设的疑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和研究,并对进一步准确把握芙蓉溪幸福河湖建设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主要任务、统筹推进、建设进度、示范效应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刘刚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思想认识,全面理解和深刻把握幸福河湖建设是响应习近平总书记伟大号召,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绵阳芙蓉溪幸福河湖建设同时也是打造河湖长制3.0版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总河长全体会议部署安排的现实表现。要牢牢把握基本原则,项目建设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保护优先、坚持系统治理、坚持建强管护体制机制;要准确落实建设任务,围绕幸福河湖“安澜、生态、宜居、智慧、文化、发展”的内涵要义,在水安全、河湖管护、水污染防治、水文化、智慧河湖、助推经济发展等方面着重用力。
刘刚指出,要用系统思维统筹项目建设,将芙蓉溪幸福河湖建设同乡村振兴、文旅发展等有机结合,进行全方位、全系统、全流域综合治理;要务实行动举措加快建设进度,市县两级加强组织领导,厘清责任分工,配强专班力量,加快招投标,规范资金使用,严控质量和安全,每周调度项目进度;要及时总结加强宣传,既要反映芙蓉溪的亮点特色,也要体现山区河流治理的普遍规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经验。要以首战必胜、争创一流的决心,将芙蓉溪打造为山区型幸福河湖的典范。
绵阳市副市长吴明禹出席会议并表示,全面按照部省要求,厘清市县两级职责,准确摸清底数,认真分析难点,建立推进责任台账,限时专人销号,确保按时按点、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省河湖中心、绵阳市、江油市、游仙区,市县两级河长办、水利部门有关负责同志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