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公路桥梁安全管理的通知》解读
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公路桥梁安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指出,对1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超过3次的车辆,吊销车辆运营证,同时,在桥梁的上下游规定范围内,设置禁止采砂区,同时对禁采区以外的采砂深度严格控制。
《通知》指出,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规定设置公路桥梁限载标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桥梁限载标准控制车辆通行,对货运机动车超载行为,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依法处理;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超过3次的车辆吊销车辆运营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路政部门要协同执法,对超载车辆严格依法实施卸载,对违法行为未得到全面纠正的,不得放行或准予继续行驶公路,不得以罚款代替卸载。
在病危桥安全管理方面,《通知》提出,对五类桥梁(主要构件存在严重缺损,不能正常使用,危及桥梁安全,桥梁处于危险状态)和四类桥梁(主要构件有大的缺损,严重影响桥梁使用功能,或影响承载能力,不能保证正常使用)设立警示标志,并及时通报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禁止车辆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