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十二五”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进一步加大减排力度,到“十二五”末,全省基本实现所有县和重点镇具备污水处理能力,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320万吨,新建配套管网约2万千米,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新增城镇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1.5万吨,城市生活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
在做好建筑节能重点工作方面,方案提出,继续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启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动公共建设节能改造,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十二五”期间,地级以上城市应完成对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的全口径统计,确定单位面积能耗平均水平,重点排查年总能耗高于1000吨标准煤的建筑物,并提出监管措施。
我省将强化监管手段,加大处罚力度,确保新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比例在95%以上。大力推广高效节能照明灯具,推进城市照明节能改造。到“十二五”末,全省要有1个城市创建为“绿色照明示范城市”,设市城市照明节电率达到15%。
在推进循环经济重点工程方面,我省要求提高资源利用率,重视科技创新成果,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继续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全面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提高新型墙材的使用比例;重视和支持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的研发和推广,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大力推广节能四新技术和产品;因地制宜,加强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利用与开发情况的调研,组织太阳能、沼气、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在农村地区应用技术的研发。
责任编辑:
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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