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04 07:16:50
2014年11月04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

  11月3日,省长魏宏主持召开省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四川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提出,要积极发展涉农保险,统筹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和医疗健康保险,探索开展巨灾保险试点,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充分利用保险资金期限长、稳定性强的特点,为全省重大基础设施、保障型安居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中长期资金支持;增强地方法人保险机构综合竞争力,进一步丰富保险市场主体,提升保险中介市场功能,不断增强全省保险业综合竞争力。

  《四川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严格控制成都市人口规模,调整优化现有落户政策;其余市州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让更多有能力在城镇就业、安家的农业转移人口能落户城镇,推进我省新型城镇化进程。要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不以退出农村“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意见》提出16条具体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个转企”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等方面给予扶持;在工商登记、名称登记、注册资本登记、住所登记等方面提供便捷准入服务。将符合条件的“个转企”企业,纳入小微企业扶持范畴,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意见》明确,“个转企”坚持政策引导、主体自愿,不下“硬任务”,不增加转型企业负担。

  《四川省高速公路BOT项目管理办法》对原《试行办法》中特许经营期限、投资人招标条件、招标评标办法等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

  会议学习了残疾人权利公约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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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

                              • 2014年11月04日 07时16分
                              • 来源:
                              •   11月3日,省长魏宏主持召开省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四川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提出,要积极发展涉农保险,统筹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和医疗健康保险,探索开展巨灾保险试点,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充分利用保险资金期限长、稳定性强的特点,为全省重大基础设施、保障型安居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中长期资金支持;增强地方法人保险机构综合竞争力,进一步丰富保险市场主体,提升保险中介市场功能,不断增强全省保险业综合竞争力。

                                  《四川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严格控制成都市人口规模,调整优化现有落户政策;其余市州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让更多有能力在城镇就业、安家的农业转移人口能落户城镇,推进我省新型城镇化进程。要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不以退出农村“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意见》提出16条具体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个转企”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等方面给予扶持;在工商登记、名称登记、注册资本登记、住所登记等方面提供便捷准入服务。将符合条件的“个转企”企业,纳入小微企业扶持范畴,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意见》明确,“个转企”坚持政策引导、主体自愿,不下“硬任务”,不增加转型企业负担。

                                  《四川省高速公路BOT项目管理办法》对原《试行办法》中特许经营期限、投资人招标条件、招标评标办法等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

                                  会议学习了残疾人权利公约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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