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我省做好“五篇新文章”
“十一五”期间,省委、省政府在西部率先作出建设生态省的重大决定,努力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水平。打造清洁优美的城乡环境,是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目前,全省县级以上城市、80%的乡镇、60%的村庄基本实现“城乡容貌改观、环境管理有序、城镇品位提升、人居环境改善、发展环境优化、居民素质提高”的目标,全省城乡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城乡面貌焕然一新。
我省将总量减排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省级生态县考核验收的硬指标。全省大力整治工业、城市、农村和流域污染,污水处理率由2005年的30%提高到7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由60%提高到83%。2011年,我省启动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今年5月,我省决定从2013年1月起把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作为省级生态县(市、区)创建的基本条件之一。
“十一五”期间,全省重点推进60个县(市、区)的生态示范创建。全省建设命名了98个国家级生态乡镇、269个省级生态乡镇、630个省级生态村、608个省级生态小区、82450户省级生态家园、2113个省级以上绿色学校、587个省级以上绿色社区,为生态省建设目标的实现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我省对3.23亿亩森林实施常年有效管护,全省森林覆盖率从2000年的24.4%快速上升到2011年的35.1%。全省共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167个,恢复天然湿地15万余亩;实施了大熊猫、金丝猴、攀枝花苏铁等15类珍稀濒危物种的拯救和繁育,全省90%的国家和省级重点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
记者从会上获悉,“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创新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针对全省机关、企业、学校、社区的不同对象,探索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的多种绩效评估和考核激励机制,充分激发和调动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我省将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推进重要生态功能区和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推进碳汇交易试点,探索建立西部地区重大能源、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政策。我省还将逐步扩大污染物排污费征收范围和标准,建立完善差别化水资源费价格政策,促进社会资源更快更好地向生态文明领域集中。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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