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确定未来20年青藏高原区域环境保护“三步走”目标
2011年—2015年
重点遏制草原退化、湿地萎缩、沙化加速、污染加重、生物多样性丧失趋势
2016年—2020年
扩大生态治理范围,基本解决区域突出的各类生态环境问题
2021年—2030年
全面实现区域自然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生态产业良好发展,城乡环境清洁优美
省政府近日印发《四川省青藏高原区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2011年-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确定了未来20年我省青藏高原区域环境保护的“三步走”目标。
阿坝、甘孜和凉山的34个县、617个乡镇位于青藏高原东南缘,规划对以上区域实施功能分区,划分为生态安全保育区、城镇环境安全维护区和其他地区,实施相应保护措施。
保育生态安全
修复草原、湿地、水生态服务功能
生态安全保育区,将实施多项措施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2011年起,我省牧区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使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和禁牧封育、草畜平衡等奖励资金,充分调动牧民保护草原积极性。
在若尔盖草原湿地生态功能区,将通过湿地封育、填沟保湿、退牧还湿等工程措施遏制湿地退化;禁止发展破坏湿地水源涵养功能的产业,禁止侵占湿地开发草场,禁止泥炭开发。
生态安全保育区将建设珍稀特有水生鱼类生态廊道,改善水电建设对鱼类生境的梯级阻隔,并划出禁止建坝的受保护河段。
三州地区将新建一批自然保护区等法定保护区域,加强保护大熊猫、藏羚羊等特有珍稀物种种群。川滇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内,加大保护生物多样性和重要物种栖息地。
保护城镇环境
环境敏感区域严控城镇建设范围
规划提出,严格控制环境敏感区域的城镇建设范围和人口,建设清洁优美的城乡环境。
规划将康定和马尔康的城市规划区以及59个节点城镇,确定为城镇环境安全维护区。区内将尽快解决高氟、高砷、苦咸、污染水及局部严重缺水农牧地区85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到2020年全面实现农牧区饮水安全。
重点控制我省与云南、西藏交界地区矿产开采、冶金类工业污染,在雅砻江等江河源头地区禁止新建造纸、皮革、印染、化工、冶金等项目,加强有色金属冶炼废水治理。
限制资源开发
建立“谁开发谁负责恢复”机制
为最大限度减少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规划确定了“保护在前、开发在后”的原则,将逐步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健全资源开发“谁开发谁负责恢复”的政策机制。
规划在功能分区中特设其他地区,即水能资源保障区和矿产资源预留区。这些地区的矿产、水能等资源开发条件较好,科学合理地开发不会对区域生态系统产生较大破坏,但对破坏生态、污染环境、没有解决好群众利益的项目不予立项。
水能资源保障区内,对金沙江、雅砻江、岷江、大渡河已建在建的水电基地以及省级水电集群建设工程所毁损的土地,进行复垦和生态修复。(记者 刘宇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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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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