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参与商品比较试验购样活动消费者的公告
为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协会“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的公益性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我会拟于近期开展一次商品比较试验,现就公开征集消费者参与比较试验购样活动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1)在成都居住,身体健康,年龄在18岁到58岁之间。(2)服从工作安排。
二、报名方式:有意者到省消委会网站(http://www.sc315.gov.cn/)下载报名表,将个人报名材料及相关证明信息通过电子邮件一起发到邮箱843607378@qq.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4日(以收到时间为准)。本次报名不接受电话及信件报名。报名结束后,我们将视情确定参加购样活动人选。
三、保障措施:省消委会秘书处将对完成购样任务的消费者,给予每天100元的生活补贴;在处理合格样品且报价相同的条件下,给予参与购样活动的消费者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电话:86612733
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2014年6月26日
说明:比较试验购样,需要消费者代表在市场上以消费者的身份购买商品,因此,购样人员要具有吃苦耐劳、耐心细致、无私奉献的精神。应征人员应征后应做好心理和生理上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