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情况监管工作
2012年06月19日 00时00分
来源:
阿坝州府
(1)各县结合实际尽快编制完善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规划。(2)对应于"十一五"期间建成而至今尚未建成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以及建成后至今滑尚未运行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建设和运行滞后原因;对已经建成运行(试运行)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做好运行项目、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自查工作。(3)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监管力度,做好全省各城镇污水处理工作和污水处理厂运营情况检查迎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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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