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启动2011年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
根据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此次专项资金检查的范围为2010年各级财政安排的农村安全饮水、退耕还林工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建廉租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工业节能等专项资金。检查的对象为负责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上述专项资金的各级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以及项目实施单位。检查的重点是在财政专项资金申请、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套取、滞留、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等违纪违规问题,以及项目实施过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管理松懈、损失浪费、核算不真实等情况。检查工作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整个专项检查到11月下旬结束。
责任编辑:
秦晓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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