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达州万源市被表彰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市”

  • 2011年06月09日 00时00分
  • 来源: 达州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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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前,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会议在北京召开。会上,达州万源市被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司法部表彰为2006--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市,成为达州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县(市)。

      自“五五”普法教育启动以来,该市加大宣传力度,健全工作队伍,加强财政保障,创新工作举措,突出工作重点,完善考核机制,狠抓工作落实,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纵深开展。在宣传内容上,重点选择群众最需要、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最紧密的法律知识;在宣传形式上,大量采取喜闻乐见的易于接受的方式,让群众从中受到熏陶和感染;在宣传重点上,既注重宣传法律赋予的权利,又积极宣传法律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宣传效果上,以群众对法律知识的接受和维权意识为评价标准;在依法治理上,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法治示范单位、法治示范学校为载体,积极引导群众广泛参与,把群众对执法和司法的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和衡量依法治理成效的尺度。系列措施使该市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明显成效,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青少年法制教育、农民“五字”普法等经验在全省得到推广交流,该市也因此被表彰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市。”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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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州万源市被表彰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市”

  • 2011年06月09日 00时00分
  • 来源: 达州市府
  •   日前,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会议在北京召开。会上,达州万源市被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司法部表彰为2006--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市,成为达州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县(市)。

      自“五五”普法教育启动以来,该市加大宣传力度,健全工作队伍,加强财政保障,创新工作举措,突出工作重点,完善考核机制,狠抓工作落实,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纵深开展。在宣传内容上,重点选择群众最需要、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最紧密的法律知识;在宣传形式上,大量采取喜闻乐见的易于接受的方式,让群众从中受到熏陶和感染;在宣传重点上,既注重宣传法律赋予的权利,又积极宣传法律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宣传效果上,以群众对法律知识的接受和维权意识为评价标准;在依法治理上,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法治示范单位、法治示范学校为载体,积极引导群众广泛参与,把群众对执法和司法的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和衡量依法治理成效的尺度。系列措施使该市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明显成效,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青少年法制教育、农民“五字”普法等经验在全省得到推广交流,该市也因此被表彰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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