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巴中扶贫解困工程工作目标
(二)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按城市低保人数计算,城市年人均医疗救助水平达到140元;按农村低保和“五保”人数计算,农村年人均医疗救助水平达到140元。
(三)关爱设施建设。新建社区慈善爱心超市26个。
(四)法律援助。为受援人群提供法律援助2.1万人(次);新建2个县级以上规范化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厅。
(五)落实计划生育扶助政策。给予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父母每人每年720元奖扶金;给予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父母每人每年960元或1200元扶助金。
(六)农村贫困残疾人扶贫解困。帮助0.32万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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