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开展新一轮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通过此次清理,旨在解决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与国务院令第588号相违背、相抵触的问题。对在清理中发现的以国务院令第588号废止的7件行政法规为依据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及时予以废止,对与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的107件行政法规部分条款有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及时予以修改。清理工作结束后各清理主体要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未列入继续有效的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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