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8月3日,王宁副省长主持召开“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专题会议。省政府副秘书长彭琳,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农工委、省政府应急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厅、水利厅、林业厅、商务厅、文化厅、卫生厅、环境保护厅、省人口计生委、省质监局、省旅游局、省国防科工办、省安全监管局、省招商引资局、省扶贫移民局、省能源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省发改委就当前“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有关情况作了汇报。
王宁就下一阶段“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并明确要求:(1)重点专项规划要与“十二五”规划纲要、国家专项规划以及专项规划之间相互衔接;(2)要明确规划的时间与范围,坚持专项规划范围的有限性;(3)列入规划的项目和资金必须要与国家、省相关部门衔接协调一致;(4)做好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的前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