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管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时间: 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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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更好反映技术劳务价值,省医疗保障局近日印发《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管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的通知》(川医保规〔202310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公众知晓,现就《通知》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执行对象为省管公立医疗机构,包括西部战区总医院、西部战区空军医院。

二、《通知》主要内容为调整257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其中降低设备物耗为主的超声类等项目价格41项,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综合医疗服务类、临床诊疗类、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等项目价格216项。

三、《通知》要求相关医疗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医疗服务价格主体责任,主动向患者做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沟通解释,并及时做好信息系统对接和价格信息公示等工作。

四、《通知》自20242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原文: 川医保规〔2023〕10号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管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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