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时间: 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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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四川省医疗保障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本报告通过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网站(http://ylbzj.sc.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28-8652217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聚焦医保工作重点任务,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助推医保事业发展。

(一)重点抓好主动公开。全年通过局网站、“四川医保”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发布政府信息1437条,其中,政策文件类信息240条。围绕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医保基金监管、药械集中采购、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保经办服务等方面开设专栏9个,围绕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基本医保省级统筹等年度重大政策发布解读信息27条。针对口腔种植体价格专项治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保移动支付等社会关注热点,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参加省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次。政策文件出台前,在网站通过征集调查的方式开展意见收集,全年在线征集9次,收到意见132条。及时关注网络民情,通过局官网回应群众留言474条。

(二)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严格做好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交办、征询、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全面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切实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3年全年共接收邮寄、网络、现场提交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按期答复6件,3件当事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无行政诉讼。

(三)持续推进平台建设。强化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设置,调整完善专栏分类并规范公开法定内容。同步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管理,推进“四川医保”微信公众号与局网站协同联动、融合发展。2023年,“四川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44篇,微信粉丝数突破100万,比2022年增加约60万名,增长率达100%,影响力不断增强。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已建设成为我局政务公开的主要阵地。同时,加强与央视、人民日报、四川电视台、四川日报等国家、省级主流媒体联动,在重要选题上主动提供稿源,做好协调配合,深入挖掘我局重点亮点工作,发布稿件100余条。

(四)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规范发布流程。把好政府信息发布出口关,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执行三审制度并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权威性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梳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023年新公开规范性文件10件,公开废止失效文件22件。同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以图文、对话等通俗易懂的方式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政策解读。落实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建议和提案办结情况公开等制度,准确公开局机关和直属单位2022年度决算、2023年度预算等信息,及时公开省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信息24条。

(五)强化组织监督保障。严格遵照《关于做好政务新媒体应用和推广工作的通知》《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强化信息内容监管,积极组织相关岗位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并签订保密协议。每季度对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安全防范等进行自查,定期开展网站安全漏洞监测扫描,抓实第三方评估结果整改,切实保障公开平台安全平稳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0

22

4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1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1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1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3

0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然存在栏目更新不及时,政策解读不充分,公开范围需拓展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履行法定公开义务,进一步增强规范意识,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开渠道,拓展公开范围,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丰富完善政策解读形式,尽量采用视频、图解等通俗易懂的方式回应人民关切,持续提升解读质效。三是进一步调整优化公开专栏,对内容单一、访问量低的专栏进行合并优化,避免出现栏目长期不更新的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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