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结合我省医疗保障工作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内容分类
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大类。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三章第二十条规定,具体内容参见《四川省医疗保障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依申请公开信息是除主动公开外的,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我局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
二、编排体系
我局在门户网站(http://ylbzj.sc.gov.cn)设置政务公开版块,按分类导航区和内容显示区编排设计。分类导航区提供主题和体裁分类查询功能;内容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单位、类别、公开内容、公开时间、详细信息等项目内容。单位是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单位名称;类别是信息所属的类别名称;公开内容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标题;公开时间是政府信息的生成时间。
三、公开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四川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四川省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
3.报纸、刊物、广播、电视、政务微信等媒体;
4.新闻发布(通气)会;
5.机关信息公告栏等信息公开设施。
(二)依申请公开
1.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填写《四川省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通过四川省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提交申请表,当场提出申请。
为提高效率,申请人对申请信息的内容描述要详尽、明确,尽可能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目前,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受理申请人的当面申请、互联网申请和信函、传真申请,暂不受理通过电报、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受理
受理机构: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15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联系电话:028-86522176(仅受理依申请公开);
传真电话:028-86536916;
电子邮箱:scsylbzjqzly@163.com
邮政编码:610021
3.答复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根据申请的内容,本机关自收到申请(指可以正式受理的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应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期限内。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监察电话:028-12388
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028—86604984
联系地址:成都市督院街30号
四川省司法厅
通讯地址:成都市上翔街24号
邮 编:610015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通讯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汉路265号
邮 编:610036
附件:四川省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表编号: 号
申请人信息 |
○公民 |
姓 名 |
证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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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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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其他 组织 |
机构名称 |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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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信息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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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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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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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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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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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申请方式 |
○当面 ○邮寄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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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关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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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政府信息名称及内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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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提供形式 |
○纸质文本 ○电子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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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政府信息用途 |
具体用途: 类型:○生产 ○生活 ○科研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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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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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盖章) |
申请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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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受理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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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适用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向四川省医疗保障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
2、所需政府信息名称及内容描述应详细、准确,一事一申请。
3、“经办人”、“受理时间”、“申请表编号”项由受理机关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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