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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坚决扛起国资国企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中的使命担当,浙江省国资委创新开展省属企业服务共同富裕领域业务分类核算、分类考核试点工作,进一步引导支持省属企业深化服务共同富裕实践。
一是明确试点条件。申报业务应符合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工作导向,符合企业自身功能定位,与主责主业具有较高的关联度,不以盈利为目的,具有较强的公益属性和外部效益,且在财务上具备良好的分类核算基础,有助于缩小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
二是严格申报程序。以省属企业集团为申报主体,严格按照企业申报、审核筛选、启动试点的程序推进落实。截至目前,第一阶段工作已经结束,共收到17家省属企业申报的试点项目27项,正在组织力量对企业申报试点项目进行逐一审核。
三是加强协同联动。浙江省国资委研究中心注重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财务监督与统计评价处负责加强对分类核算试点业务指导,业绩考核与分配处负责细化完善分类考核试点支持政策,有关试点企业建立推进落实机制,加强内部工作协同,明确具体操作方案,上下联动推动试点工作稳妥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