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川办函〔2013〕191号
(此文件已失效)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0月15日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