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五批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更好地保护、继承和发扬我省优秀建筑历史文化遗产,根据各地推荐,经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物管理局组织评选,并报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公布宜宾市宜宾县横江镇等 10 个镇(村)为我省第五批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对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规划建设工作的指导,认真编制和完善保护规划,制定严格的保护措施,杜绝违反保护规划的建设行为发生,严格禁止将历史文化资源整体出让给企业用于经营,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切实做好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
对已公布的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省将组织对其保护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和监督。对由于人为因素或自然原因,致使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价值灭失不符合条件的,将撤销其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称号。
附件:第五批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单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9月22日
附件
第五批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单
一、历史文化名镇(7个)
1.宜宾市宜宾县横江镇
2.内江市隆昌县云顶山镇
3.绵阳市三台县西平镇
4.自贡市大安区三多寨镇
5.阿坝州汶川县水磨镇
6.宜宾市长宁县双河镇
7.宜宾市江安县夕佳镇
二、历史文化名村(3个)
1.泸州市纳溪区天仙镇乐道街村
2.阿坝州理县桃坪羌寨
3.阿坝州小金县两河乡两河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