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简报2018年第30期
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7日
通川区“四严格”创新设立防返贫基金
达州市通川区为有效防止脱贫户返贫,针对部分脱贫户稳定致富能力弱,因灾、因病、因突发事故易返贫的实际问题,创新设立防返贫基金,广泛接受社会捐赠注入,坚持严格对象、严格程序、严格审批、严格纪律“四严格”工作要求,加强基金管理,充分发挥防返贫基金在巩固脱贫成效上的积极作用。
一是严格对象,控制范围。出台《通川区防返贫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将防返贫基金定性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公益性、救助性专项基金,并明确其救助对象必须是通川区辖区内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农业人口中非贫困户,且因病、因灾、因突发事故等原因导致贫困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年国家扶贫标准,生活非常困难的家庭。根据贫困家庭申请情况,核定当年收支情况,按照补差原则,使其家庭人口年均纯收入在当年国家扶贫标准以上。对于稳定脱贫、实现持续增收致富的贫困户不予救助。
二是严格程序,动态管理。防返贫基金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村级初审、乡镇复审、区扶贫移民部门审定、打卡直发”的程序进行申报、审核、拨付。在程序审核过程中,要求严把“三关”,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一是仔细核算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把好“算账关”;二是坚持公示制度,接收社会监督,把好“监督关”;三是认真审核银行账户等资料,坚持打卡直发到户,防止截留,把好“拨付关”。防返贫基金实行动态管理,常态保障,及时启动救助机制,确保因病、因灾、因突发事故等原因导致的返贫风险及时得到化解。
三是严格审批,精准帮扶。在村、乡镇、区扶贫部门逐级审核过程中,坚持入户走访、摸清实情的原则,严格把控申请条件,严格审批,坚持做到“三个准确”(准确核定对象、准确核定收入、准确核定救助金额),“五个确保”(确保群众对政策知晓率,确保村组、驻村干部参与率,确保入户调查率,确保张榜公示率,确保表册填写申报准确率达100%),最终达到“两无”(无错发、无人为因素造成上访)。基金设立以来,共接收申请31份,救助31户,救助金额6.3万元,有效化解已脱贫户的返贫风险。
四是严格纪律,保障到位。返贫基金坚持公开透明、规范运行的管理模式,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区扶贫部门定期将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提高基金使用的透明度,主动接受捐赠者的监督。加强基金使用的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督,主动接受审计部门和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主管部门的管理工作责任制,对违反规定使用防返贫基金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加强基金保障,建立常态化基金募捐机制,2017年结合“10·17”扶贫日活动期间“扶贫一日捐”活动,广泛动员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社会爱心人士等有意愿捐赠者捐款92万元,全部注入防返贫基金,同时全年常态化接收社会各界捐赠。建立区财政限时补充机制,当基金规模不足100万元时,及时启动财政限时补充,确保基金规模保持在100万元以上。
剑阁县“严”字当头开展攻坚作战
广元市剑阁县聚焦“六个精准”、聚力“五个一批”,采取超常举措,付出超常努力,推动脱贫攻坚取得阶段性成效,做到脱贫路上不落一户、不少一人,截至2017年底,累计退出贫困村76个,减贫19354户5.99万人,贫困发生率降至6.3%,2018年1月,接受并顺利通过国家脱贫攻坚第三方评估。
一、严密组织领导,全员出征参战。一是兵团式攻坚。把全县57个乡镇、163个贫困村划分为五大战区,建立县总指挥部加19个分指挥部的“1+19”指挥体系,强化组织领导,实行分线推进。二是全员化作战。32名县级领导挂联乡镇、147个市县级部门联村、11158名党员干部包户,派驻559个工作队和559名驻村第一书记、478名驻村农技员,常态化进村入户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三是清单制明责。县总指挥部与19个分指挥部、24个县级牵头部门、57个乡镇,县级部门与驻村工作队员、第一书记,乡镇党委政府与脱贫村、乡镇驻村干部,分别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细化目标任务。乡镇党委书记、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每月向县脱贫办报送工作实绩清单,县脱贫办对照清单复验,确保工作实效。
二、严实措施规划,做到缺啥补啥。通过地毯式排查、数据化管控精准识别贫困对象,根据致贫原因,制定针对性措施。一是大力推动安居扶贫。按照“建、改、保、拆、美、配”总体思路,将无安全住房的贫困户分类后全部纳入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避险解困、地灾避让范围。完成农村危房改造5770户、易地扶贫搬迁6907户2.1万人、建集中安置点318个。二是重点推进产业扶贫。全县163个贫困村新建村特色产业园120个,户办小庭园11860个;新建优质粮油生产基地2.5万亩、绿色蔬菜基地2万亩、中药材1.5万亩;新培育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组织163个、农民合作社128个、家庭农场191个。通过建立“一司二社”,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2017年50个退出贫困村人均集体经济收入达到27元。三是深入拓展就业扶贫。统筹农业、扶贫、商务等12个部门的涉农培训项目,大力开展新型种养殖技术精品“扶贫专班”培训。2017年设立就业扶贫车间12个、建立就业扶贫基地10个,培训技术人员1.59万人次;举办就业专场招聘15场次、送岗进村235场次,实现劳务输出20.27万人,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2.24万人。四是广泛动员社会扶贫。2014年以来,累计动员社会资金8500万元,发动97家企业、16家社团帮扶26个贫困村和78个非贫困村,吸引1160余名返乡人士创办企业721家。
三、严肃资金管理,确保干净廉洁。一是统一资源整合。县财政每年预算专项资金100万元、从党建经费挤出100万元、引导社会捐筹资金100万元共计300万元建立专项基金,用于支持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此外,财政部门整合资金、发改部门整合项目、农业部门整合产业,把资源集中打捆投向贫困村,保障每个贫困村1000万以上的基础设施配套、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确保贫困村按期“退出”。二是规范操作运行。对现行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和完善,制定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明确部门分工、操作程序、公开办法、监管措施等。三是程序阳光透明。推行和完善报账制、公示公告制、专家评审制等管理方式,建立健全项目民主决策机制和群众参与机制,加大信息公开,促进资金分配办法公开、程序规范、结果公正。四是强化监督管理。完善财政涉农资金绩效考评制度,采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重点加强事前管控,对专项资金的安排分配、使用管理、项目效益等情况进行全面考评。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专项检查和抽查。
四、严督脱贫实效,确保全面达标。一是强化督查督导。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队长的督导工作队,下设12个督导分队,实行县级领导包片督导,分战区查找问题、解决问题。二是巡察机构每月督导。将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县委巡察办的重要巡察内容,制定年度巡查专项计划,开展全覆盖督查。三是行业部门适时督导。针对行业技术性较强的项目指导、资金管理等工作,从县级有关部门抽调37名专业人员分类别组建专项督查组,跟踪督导工作进度、质量和成效。四是四类人员半年评估。抽调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作风效能监督员组成8个评估小组,每年开展2次评估考核。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乡镇和县级部门,年度目标绩效考评降低一个等次,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争优方面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