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三项制度 强化效能监察 不断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阆中市人民政府
围绕三项制度,完善工作体系。一是围绕“首问负责”,细化要求“五个一”。根据职能职责制定一个落实首问负责制的实施细则;按照高效便民原则设立一个首问责任岗位,落实专职人员;窗口工作人员一律挂牌上岗;对群众办事申请实行一次性告知,承诺办结时限;建立一本首问接办件台账,逐环节登记办理情况。二是围绕“限时办结”,优化审批“三合一”。通过单位自行“减”、部门联合“砍”、各界代表“定”的“三合一”措施,对部分行政审批事项法定和承诺办结时限进行大幅压缩。今年来,全市共受理17.1万件行政审批事项全部限时办结,承诺的平均办结时限为3.5天,实际办结时限仅为1.1天,提速70%。三是围绕“责任追究”,强化奖惩“两统一”。细化了7大类、32种违反“三项制度”等效能纪律的责任追究具体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效能问责制度体系。
强化效能监察,促进规范运行。一是强化电子监察提高行政效率。充分运用电子监察系统,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察,对违规、超时等行为进行自动预警,视情节发出催办和黄、红牌警告,及时进行预警和纠错,确保各项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限时办结。二是强化内部监察促进工作落实。针对灾后恢复重建、招商引资、环境治理等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派遣120余名项目监察秘书,跟踪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协调解决具体问题。三是强化社会监督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敞开大门抓效能,面向社会公开效能投诉电话、市长热线,持续开展“群众不满意单位(窗口)”评选活动,群众满意度保持在98%以上。
严格效能问责,确保监督实效。首先是服务承诺与定期报账相结合,公开亮相问效。坚持工作项目化、项目具体化、完成时效化,通过电视直播方式,让各项目的市级分管领导及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公开工作进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评议。其次是集体问责与个人追责相结合,严肃组织处理。近3年,对81个单位、109名责任人实施效能问责,责令57个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讨,6个领导班子予以集体诫勉,同时免职10人、诫勉28人、纵向岗位交流8人、效能告诫16人。三是荣誉受损和经济处罚相结合,逗硬目标考核。把效能建设纳入年度目标综合考核重要内容,每年单独组织考核。凡综合目标任务未完成、“三项制度”落实差、便民服务走过场,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时予以降等,取消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年终各项评优评先资格,扣除年绩效工资总额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