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2017年立法计划的通知》解读五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2017年立法计划的通知
一、项目概况
《四川省人民政府2017年立法计划》已于2017年6月20日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
2017年立法计划项目共64件,分为两类:一是制定类项目18件,其中地方性法规项目12件、省政府规章项目6件。二是调研论证类项目46件,其中地方性法规项目29件、省政府规章项目17件。
二、立法计划的主要特点
2017年的立法计划项目,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出发,突出了创新驱动、农业农村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立法。同时,坚持慎立多修,2017年拟完成的制定项目共18件,其中修改废止项目有15件,新制定项目只有3件。
三、立法重点
促进农业农村发展方面,拟修改《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四川省农村能源条例》,调研论证《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四川省集体林权流转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
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方面,拟修改《四川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调研论证《四川省信息化条例》、《四川省大数据发展促进办法》等法规规章。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拟修改《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调研论证《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修订)》、《四川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
加强社会治理方面,拟制定《四川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安全管理规定》、《四川省航道管理条例》,修改《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四川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四川省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条例》、《四川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调研论证《四川省冷冻食品贮存、运输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四川省公共消防设施条例(修订)》等法规规章。
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方面,拟修改《四川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等规章。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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