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2017年立法计划的通知》解读一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2017年立法计划的通知
记者昨日从省政府获悉,《四川省人民政府2017年立法计划》已出炉,共有64件立法项目(含2件废止)列入其中。其中,颇受关注的《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列入立法计划。
在今年的立法计划中,拟立法的地方性法规共12项,包括《四川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安全管理规定》《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四川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四川省航道管理条例》等。其中,《四川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安全管理规定》的草案代拟稿日前已公开征求意见,从日常管理、飞行管理、应急处置、法律责任等几个方面,明确了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生产、销售、使用及安全管理活动的管理办法。
省政府规章制定项目6件,其中包括《四川省娱乐场所管理办法(修正)》《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修正)》《四川省放射性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废止)》等。同时,《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四川省企业负担监督管理条例(修订)》《四川省旅游条例(修订)》《四川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条例》《四川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46件调研论证项目也列入了立法计划。(记者 闫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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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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