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府办发电[2009]110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行政效能,理顺办公厅内部机构设置,更好地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现就调整完善省政府总值班室运行体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省编委的批复(川编发〔2007〕92号),比照国务院总值班室的体制,将现在办公厅办公室、应急办承担的值班职责和值守平台进行整合,组建新的省政府总值班室。省政府总值班室与省政府应急办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体制。
二、省政府总值班室在省政府秘书长领导下,由省政府应急办主任负责管理,省政府应急办应急三处具体执行。
三、省政府总值班室主要职责任务:负责政务值班工作;负责突发事件信息接报工作;负责值班接收和处理社会公众反映信息;负责指导督促全省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承办省政府领导、办公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从2009年12月28日8:30起,报送省政府的政务值班信息和突发事件信息一律通过省政府总值班室报送,不得多头报送或通过其他途径报送。电话:028-86604437,86663798;传真:028-86604036,86606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