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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红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乐山、资阳大病保险交由保险公司承办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乐山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本情况
乐山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于2013年正式开办,2013年至2017年,由人保健康、平安养老两家公司承保。2018年起,经乐山市政府同意,改由医保经办机构自行承办。2019年12月乐山市政府审定同意了《乐山市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由商业保险机构负责承保。2020年初准备启动居民大病保险政府采购时,因新冠疫情防控要求,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暂停交易活动,无法开展政府采购招标工作,为不影响参保人员待遇享受,乐山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自行承办。2020年至2022年,乐山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259.82万人、258.85万人、250.39万人,待遇支付分别为1.1亿元、1.17亿元、1.23亿元,总体运行良好。
下一步,我们将协同银保监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国办发〔2015〕57号)“原则上通过政府招标选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的要求,一是指导乐山市医保局、银保监局加强向当地党委、政府做好请示汇报,推动支持保险业参与完善当地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二是经与乐山市医保局对接,乐山市拟从2024年起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按规定和程序委托商业保险机构承保。三是持续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发挥精算、健康管理、网点等专业和服务优势,积极参与大病保险承办工作,更好服务民生保障、支持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二、关于资阳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本情况
资阳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于2014年正式开办,通过公开招标确定2014年至2017年由中国人寿、人保财险两家公司负责承保运行。三年承保期间,两家公司累计承保894.23万人(次),保费收入18497万元,累计赔付24.89万人次,赔付支出28299万元,累计亏损9802万元。2018年至2022年,保险机构精算结果未达要求,上级机构不予授权投标,资阳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连续4年流标。经资阳市医保局请示市政府同意,2018年至2022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由各县(区)医保经办机构承办。
2022年,省银保监局指导资阳市银保监分局进一步研究大病保险流标原因,加强向当地市委、市政府的请示汇报,联合地方金融管理局、医保局等多部门与保险机构座谈会商,督促当地行业协会牵头加强协调沟通。资阳市医保局邀请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从事社会医疗保险技术服务和保险精算方面的专家,参与2023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测算工作,以提升招标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经过推进,2023年4月,通过公开招标,成功确定由中国人寿、人保财险两家公司承保2023年至2035年期间的资阳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下一步,我们将协同银保监部门将持续关注资阳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后续承办工作,确保业务开展合规、高效。一是督促保险机构严格落实相关监管规定,及时、准确、真实、完整报告相关情况。二是聚焦业务筹资、赔付、清算、控费等关键环节,督促保险机构完善信息系统和设施设备等服务能力建设,严格服务人员管理,强化业务服务规范。三是加强医保部门与保险机构的整体联动,强化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协调保险机构积极参与查处违规医疗费用开支,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感谢您对我省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