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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监局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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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5-21 | |||
为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扎实开展,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暨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党史学习教育总体安排>及6各专项方案的通知》(川庆学组〔2021〕1号)等文件要求,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方案,并对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提出了要求。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为主题,聚焦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形成的,涵盖药品监管惠企利民十大项目。包括重点实施加强新冠疫苗质量安全监管、助推药品研发企业新药上市、强化儿童安全用妆“护苗”专项行动、推动安全用妆社会共治、规范网售药械平台深治理、优化流程便企利民强服务、提升药学技术服务水平、做好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药监法律法规宣传“你我他”、科普宣传“药”你知道等。 省药监局将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抓实、抓细,抓出成效。一是坚持党建引领。要求各党组织要按照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要把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来抓,推进党建工作与监管业务深度融合,落实落细,切实抓出成效。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压实各党组织主体责任和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各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人、推进措施、完成时限,并分层建立任务清单及工作台账,实行项目化、清单式管理。三是强化督促指导。按照统一要求,定期报送重点项目的落实进展情况。加强督查检查,及时纠正在实践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活动有序有效开展。四是大力宣传引导。将实践活动与开展纪念建党100周年活动相结合,对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切实增强实践活动的社会感染力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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