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获取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依法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并按照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结合实际不断增加主动公开内容。  

(一)公开内容       

主动公开内容详见《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渠道       

本机关主要通过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公开。同时,根据政府信息内容和特点,采取报刊、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便于公众知晓的载体和形式予以主动公开。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yjj.sc.gov.cn   

新浪微博:四川药品监管   

微信公众号:四川药品监管   

(三)公开期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机关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构为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申请方式       

1.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信函、传真到达申请受理机构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处,当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申请时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拒绝提供身份证明,视作无效申请。目前,本机关暂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受理流程

 

  

(四)《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表要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       

3.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4.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五)受理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成都市玉沙路98号A区,邮编:610017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联系电话:028-86785861;传真号码:028-86785861       

电子邮箱:yjgxxgk@163.com (本邮箱不直接受理公开申请)   

(六)收费标准       

依据《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本省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举报      

依据《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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