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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进入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信箱

局长信箱使用范围和操作说明

一、使用范围

(一)受理范围

1.对省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对省药监局及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作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对省药监局及工作部门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有关政策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4.属于省药监局职能职权范围的其它咨询建议类事项。

(二)不予受理

1.属于市(州)市场(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职权范围的;

2.不服药品监管部门、人员的职务行为,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3.涉及投诉举报的,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进入我局网站“12315投诉举报”栏目提交;

4.信访复查复核申请、行政复议、纪检监察检举控告等事项,请书面来信或来访;

5.反映事实不清,责任主体不明,信访人身份信息或联系方式不真实,无法核实和办理的;

6.其他不属于省药监局职能职权范围的事项。

二、操作说明

第一步:写信。如您需写信,请在登录后的“我要写信”界面内点击“个人登录”或“法人登录”,按要求注册后,即可提交您的来信。

第二步:查询。如您需要对提交事项办理情况进行查询,请点击“信箱查询”,在输入手机号码、查询码后,点击“立即查询”即可进行查询。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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