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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四川省药品生产许可快速审查审批实施细则(试行)》部分条款有关事项的通知 | |||
川药监发〔2024〕45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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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5-21 | |||
各有关单位: 2023年10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公告》(2023年第132号)(以下简称第132号公告),进一步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药品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为贯彻落实第132号公告要求,进一步规范我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监督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四川省药品生产许可快速审查审批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了对原《实施细则》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等有关条款。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实施细则》根据本通知作相应修改,重新发布。 附件:1.四川省药品生产许可快速审查审批实施细则(试行)修订条款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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