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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认定四川省第二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哨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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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6-26 | |||
各相关单位: 按《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四川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哨点(医疗机构)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四川省药监局组织开展四川省第二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哨点(医疗机构)的遴选认定工作。根据综合审核结果,遴选认定成都市温江区人民医院等31家医疗机构作为我省第二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哨点(医疗机构)。截至目前我省共遴选认定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哨点(医疗机构)73家,相关名单见附件。 附件:附件:1.四川省第二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哨点(医疗机构)名单,2.四川省首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哨点(医疗机构)名单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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