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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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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1-25


一、总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概况

2021年,四川省药监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着力优化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范围,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知情权。

一是多渠道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充分发挥省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阵地作用,加大正面宣传力度。省局网站共转载时政要闻、疫情防控相关信息4000余条,设置专题专栏4个,发布药械化监管动态、工作通知、公示公告等信息500多条,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接受和回复网民留言192条,网站浏览量170万余人次。利用政务新媒体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345条,阅读数达67万人次;微博发布信息4558条,参与互动9万多人次。

二是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力度。聚焦群众关心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情况,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全年共发布药械化工作文件24个,监管动态40条;发布药械化公示公告信息195期、抽检信息13期;发布权威信息和风险提示、产品召回信息8期。发布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及财务预决算等信息。就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实施细则、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等工作,向社会发布征求意见稿5条。梳理汇总2021年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实施情况,并在官网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1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5件,其中,有效依申请公开事项14件,逾期未补正信息不再处理1件。对有效申请公开事项,均在规定期限内回复。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坚持所有公开信息履行审核签发手续和保密审查,确保信息真实可靠、数据准确、表述规范。

(四)平台建设情况。持续深化省局官网和政务微信、微博平台建设,主动对栏目设置、公开内容进行调整优化,科学合理设置栏目,对政务新媒体进行清理规范,确保公开渠道畅通、完备。

(五)监督保障情况。常态化开展分析研判,认真对照全省政务公开监测情况通报,按要求有序开展常态化、季度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按时提交自查报告,不断提升工作的规范性、准确性。认真落工作考核、责任追究制度,督促及时、准确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1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8

行政强制

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78.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2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1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6

1

0

0

0

0

7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3

2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省药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良好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的深度、广度还不够,有待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公开渠道及栏目等有待进一步丰富。我们将在下步工作中积极改进,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加强对内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和指导,确保有关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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