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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品药品审查评价及安全监测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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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19 |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审评中心职能简介 四川省食品药品审查评价及安全监测中心系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成立于2005年12月,加挂“四川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四川省医疗器械技术审查评价中心”牌子。主要职能:承担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权范围内的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涉及产品审评、技术检查、不良反应(事件)安全监测工作;指导市(州)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监测机构开展监测业务工作。内设办公室、检查员管理科、化妆品审评科、药品注册审查科、药品生产检查科、药品经营检查科、医疗器械审查一科、医疗器械审查二科、不良反应监测科、药物滥用监测科等10个科室。 在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坚强领导下,秉持“一一三二”工作思路,践行严实作风,以持续提升专业能力为主线,积极履职尽责,切实服务于四川药品安全监管事业,助推四川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审评中心2021年重点工作 1.深入开展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配合省局巡察组做好首轮巡察工作;进一步巩固红原县阿木乡脱贫攻坚成果,为下一步乡村振兴打好基础;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向深入,在思想建设上打好持久战;把握新常态新挑战,持续弘扬“创新、奉献、卓越”文化;丰富党建载体,建立健全支部制度,持续探索党建与业务工作联动新机制,创新打造中心特色党建工作新局面。 2.进一步加强队伍能力建设。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进一步配强中层干部,激发干事创业活力;注重能力提升,以会前学法、专家授课、外出培训等方式,加强全体干部职工对新修定的《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学习和理解;加强合作交流,计划到外省兄弟单位开展学习调研活动。 3.严格落实省局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按照省局机构改革总体部署,主动思考转型发展方向,确保中心改革顺利推进;按照WHO新修订的指标要求,配合省局做好疫苗国家监管体系(NRA)评估工作;继续加强省级医疗器械审评能力建设工作,发挥好国家器械创新四川服务站作用,全面融入国家统一的审评质量管理体系;协同省局相关处室做好2021年药械化监督检查工作,探索“多查合一”的模式,将监督检查、许可检查等有效结合,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常规工作。在疫情常态化的当下,继续用好周统计、月小结等手段,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高效有序推进日常工作,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发挥好技术支撑作用,强化药械审评检查监测力度,在守住药品安全底线的同时,积极助推医药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5.科学构建监测体系,持续强化监测能力。继续推进省、市、县三级监测体系构建,着力推动市级监测机构独立或相对独立运转。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和生产企业在监测中的主体作用,不断完善“一体两翼”的工作格局。以机构改革为契机,适当增加监测专业人员配备,并通过专题培训、课题研究、参与监测检查等方式,强化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打造一支适应监测工作需要的人才队伍。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审评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审评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2373.26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10.82万元,主要原因是1.2020年一次性补发了部分职工购房补贴,2.2021年压减了教育支出(培训费)开支,3.2021年较2020年结转的自有资金(课题经费)有所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审评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2373.2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9.87万元,占2.9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03.39万元,占97.06%。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审评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2373.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2.39万元,占46.45%;项目支出1270.87万元,占53.55%。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审评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03.39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00.08万元,主要原因是1.2020年一次性补发了部分职工购房补贴,2.2021年压减了教育支出(培训费)开支。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03.3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76.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9.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5.9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审评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03.3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200.08万元,主要原因是1.2020年一次性补发了部分职工购房补贴,2.2021年压减了教育支出(培训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76.35万元,占85.8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55万元,占3.54%;卫生健康支出79.51万元,占3.45%;住房保障支出165.98万元,占7.2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770.85万元,主要用于:(1)工资福利支出516.0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45万元、津贴补贴243.22万元、奖金20.4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38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254.73万元,其中办公费31.04万元、印刷费10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17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21万元、维修(护)费8万元、会议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1.94万元、劳务费18万元、委托业务费30万元、工会经费14.14万元、福利费7.35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1.64万元、其他交通费53.6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21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信息网络运行维护。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32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我省药品注册、生产、经营日常许可检查、监督检查、飞行检查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其中差旅费205万元、劳务费96万元、其他交通费27万元。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医疗器械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7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我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管、临床试验监督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核查、生产许可检查及医疗器械网络三方平台检查工作,其中差旅费94万元、劳务费70万元、其他交通费15万元。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化妆品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3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我省我省化妆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监督检查、进口化妆品备案审评及备案审查等监管工作,其中差旅费14万元、劳务费18万元、其他交通费5万元。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641.5万元,主要用于:(1)商品和服务支出545.5万元,其中物业管理费4.5万元、差旅费86万元、租赁费229万元、培训费40万元、劳务费144万元、委托业务费25万元、其他交通费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2)资本性支出96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35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61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0.1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81.4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保障干部职工养老保险及时缴纳。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66.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事业单位医疗补助,保障干部职工的医疗补助及时缴纳。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13.0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障干部职工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及时缴纳。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84.8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给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保障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及时缴纳。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1年预算数为81.1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给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审评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02.3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43.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45万元、津贴补贴324.36万元、奖金20.4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1.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6.4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06万元、住房公积金84.8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38万元、对家庭及个人的补助0.1万元。 公用经费259.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1.04万元、印刷费10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17万元、邮电费5万元、物业管理费4.5万元、差旅费21万元、维修(护)费8万元、会议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1.94万元、劳务费18万元、委托业务费30万元、工会经费14.14万元、福利费7.35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1.64万元、其他交通费53.6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15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审评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5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64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省级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省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单位在《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范围内的国内公务接待事宜。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1辆,越野车1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64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日常运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中心药械化专项检查、飞行检查、工作会议、文件资料运送传递等业务工作的开展。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审评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审评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审评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59.38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00.41万元,下降27.91%。主要原因是2021年压减了培训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审评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31.3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1.办公用房租赁200万元、2.设备购置(服务器)20万元、3.设备购置(台式机)5万元、4.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1.5万元、5.车辆加油服务3.45万元、6.机动车保险服务1.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审评中心共有车辆2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1年审评中心1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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